“记忆是很复杂。”他说,“人类有种短期记忆,可以将事实和信息存储分钟左右,还有种长期记忆,其中可以存储大量信息,并将其保留段似乎是无限长时间。现在们知道这两个功能似乎由大脑不同部位分管,中间由某些神经连接起来。大脑中还有部分似乎负责记录短期、瞬间记忆,将它们转化成长期记忆,以便在很久以后回忆。”
他说得快速流畅,好像胸有成竹。猜自己也曾经是这副模样:自信十足。
“失忆症主要有两种类型。”他说,“最常见是患者不能记起发生过事件,事件发生时间越近越受影响。举个例子,如果患者出场车祸,他们可能不记得出事故,或者不记得出车祸前几天或几个星期,但——比方说——对车祸前6个月之前发生切却记得清清楚楚。”
点点头:“另种情况呢?”
“另种比较罕见。”他说,“有时候短期存储记忆无法转化成长期储存记忆,发生这种情况人只能活在当下,只能回忆起刚刚发生事情,记忆也只能保持很短段时间。”
治疗进展还没有大到足以让在丈夫面前自豪地欢欣雀跃——甚至通常醒来时都记不起还有个丈夫。
“没有别进展?”
“这很重要。”他说,“不要小看这点,克丽丝。”
句话也没有说,喝小口饮料环顾着咖啡厅。咖啡厅里空荡荡。后面小厨房中有人说话,只壶里烧着水,不时发出沸腾嘎嘎声,远处玩耍孩子们在吵闹。很难相信这个地方离家如此之近,却点儿也记不起曾经到过这里。
“你说们已经开始治疗好几个星期。”继续问纳什医生,“那们直在做什?
他停下不说话,仿佛
“你还记得们以前治疗情况吗?任何事情都行?”
“不。”说,“什也不记得。对来说,今天是第次见你。”
“抱歉问这个问题。”他说,“说过,有时候你会有记忆闪现,似乎在某些日子里你比其他时间记得东西要多。”
“不明白。”说,“根本不记得曾经见过你,不记得昨天、前天,或者去年发生过什事情。可记得很多年前些事。童年。母亲。记得还在上大学。不明白为什其他切通通都被抹得干干净净,这些旧记忆却保留下来?”
提问时他直在点头。相信他以前也听过同样问题。也许每周都问同样问题,也许们每次都要把相同谈话重复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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