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7章(7 / 8)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事物时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棒子骨……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起做题,做实验。到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

习,就给自己定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林知夏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课比盛朗多,除生物外,还有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

盛朗还是第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

孙明珠是想体验下学霸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轮椅走在前面,两人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公司……”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床打游戏。

林知夏卫生习惯远超室友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汗臭,反而有股他独有清甜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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