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阵骚动,喧哗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咔嚓声涌进来。
个高大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会议室。
米八八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起时,总有种鹤立鸡群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身端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目光不看他都难。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你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父母都不在。”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狗。纯种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所以由小狼升级成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绿眸子,像块剔透冰种翡翠,是他血统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标志。
“怎有长得这好看男生?”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他TomFord广告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只追爱豆。知道盛朗后,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美貌。”
“盛朗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大美人演技总是那尴尬?”
“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
邓玉琪心活得像春江水里尾鱼。
“同住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不方便。”
连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帅,这有钱,关键出手还这大方。也想要这样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众人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