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乃人之常情。露丝·科尔知道这句话。她证言和那个拍立得相片保护膜圆筒会告诉哈利·胡克斯特拉很多信息,远超露丝预料。露丝在信里面用荷兰文写下这些话:
1﹒凶手掉这个。
2﹒他是个秃顶,脸上皮肤很光滑,脑袋是鸡蛋形状,身材很普通——不是很魁梧。
3﹒他讲英语,认为带着德国口音。
4﹒他没做爱,他给尸体摆好姿势,拍张照片。
意思。虽然并未提到妓女昵称“罗伊”,文章说,被害者名叫德洛丽丝·德罗瑞特,四十八岁,此外只提到个名字——那个便衣警察,原来他叫哈利·胡克斯特拉,而且有两个头衔,个是awijkagent,另个是hoofdagent。露丝决定,先问问马丁和西尔维娅报纸上是怎报道此事之后,再给警察寄信。
她把报纸装进挎包里,带着去吃晚餐,这是她离开阿姆斯特丹之前和马丁他们吃最后顿饭,露丝事先演练过如何故作漫不经心地拿出报纸,给他们看上面报道:“这是个什新闻?去过那条街呢!”
可没等她拿出报纸,马丁已经谈起这件事,他还把新闻从报纸上剪下来,指着剪报问露丝:“你看过这篇报道吗?你知道上面说什吗?”露丝假装不知道,于是马丁和西尔维娅把所有细节都告诉她。
露丝猜得没错,尸体是被晚上使用罗伊房间那个年轻妓女发现——就是她见过那个穿皮背心女孩,唯令她惊讶是,报道中没提到罗伊女儿。
“什是awijkagent?”露丝问马丁。
5﹒他眼睛眯着,几乎是闭起来,看上去像只鼹鼠。他喘气声很粗,也许有哮喘……
6﹒他为SAS工作,是斯堪纳维亚航空公司吗?他似乎是做安保工作。
以上证言和那个装拍立得相片保护膜圆筒是露丝掌握全部信息,假如她听到周之后哈利·胡克斯特拉和他同事对话,可
“在街上巡逻管区警察。”他告诉她。
“那什是hoofdagent?”
“那是他警衔,”马丁说,“他是高级警员——大概等于你们巡警。”
第二天,露丝·科尔乘坐临近中午飞机,离开阿姆斯特丹,返回纽约。去机场路上,她让出租车先带她去邮局,在邮局把信寄给哈利·胡克斯特拉,他是阿姆斯特丹警局第二分局巡警,假如露丝知道第二分局座右铭,定会吃惊,这句拉丁文就刻在警官们钥匙环上:
ERRAREHUMANUM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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