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次都没有碰过他
她至少没和他做爱——只是睡在一张床上而已。噢,当然,他们接吻了,拥抱了,她还允许他摸她的乳房,但他过于兴奋的时候,她阻止了他。而且,她穿着内裤和T恤睡了一夜,并没有和他一起裸睡,虽然他脱掉了所有衣服,但这并不是她的错。她不过是去浴室刷了个牙,换了内裤和T恤,等她回到卧室的时候,他已经脱得精光,爬到床上去了。
他们不停地聊天,他的全名是维姆·容布勒德,读过她作品中的每一个字,而且不止一遍。他想成为她那样的作家,可当他听完她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演讲之后,却没去找她,因为她的违心之言使他备受打击:他不知疲倦地写了很多自传性质的日记,并且一辈子都没“想象”过任何故事或者人物,他所做的只是记录自己那些苦不堪言的渴望和琐碎平庸的生活,离开演讲会场后,他曾想要z.sha,但最后没有去死,反而回家毁掉了所有的日记,把它们扔进了运河里,然后他给阿姆斯特丹的每一家高级旅馆打电话,终于找到了露丝的住处。
他们坐在旅馆的酒吧聊天,一直聊到酒吧打烊,然后她领他回到她的房间。
“我充其量不过是个记者而已。”维姆心灰意冷地说。
听到别人说出自己说过的话,露丝不禁皱了皱眉,这句话来自她的演讲。她的原话是:“要是你编不出故事来,那就不过是个记者而已。”
“我不知道怎么编故事!”维姆·容布勒德抱怨道。
他可能也写不出足以拯救他的灵魂的像样句子,但露丝觉得自己应该为他负全责,况且他那么美:浓密的深棕色头发、深棕色的眼睛,睫毛也是她见过的最长的,光滑的皮肤、精致的鼻子、结实的下巴、心形的嘴唇,虽然他的身材对露丝来说有些瘦削,但他的肩膀和胸膛都比较宽厚——而且依旧处于长身体的阶段。
她开始给他讲自己的新小说打算怎么写、情节是如何不断变化的,以及故事就是这样编造出来的,讲故事的技巧无非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常识而已(露丝不记得在哪里读到的这句话,但她确定它不是她想出来的)。
露丝甚至承认,她把维姆“想象”成小说里的那个年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要和他发生性关系,实际上,她希望他理解她为什么不会和他做爱,因为对她来说,只是幻想已经足够了。
维姆告诉她,他也幻想了她很多年,他曾经对着她印在书封面上的照片自慰。听到这里,露丝走进浴室刷牙,换上干净内裤和T恤,当她走出来,发现他已经光着身子躺在了她的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