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名单来看,参加小组讨论的人包括其他书的作者,他们都是来书展宣传作品的,其中
生了羞耻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她下决心要改变自己的人生?
看过妓女接客之后,男朋友可能一时兴起,想和女作家做爱,结果让她觉得他做爱的时候想的是别人,不过这无非是一次令人不快的性经历而已,刺激她的必须是更可怕、更羞辱的事件。
在某种程度上,比起实际写作,我更喜欢小说构思的阶段,因为存在各种可能性,而等我敲定了细节和语言之后,选择的机会就没有了。
究竟要不要寻找我的母亲?希望有一天她会来找我。我的人生中还剩下哪些重大事件?我的意思是,这些人生大事可能会促使她来找我——我父亲去世、我的婚礼(如果我结婚的话)、我的孩子出生(如果我生的话)。(即便我想生孩子,也会只生一个。)也许我应该公开宣布我要和埃迪·奥哈尔结婚,这样或许能引起她的注意,不知道埃迪是否愿意配合——但他肯定也希望见到她!
在寄给埃迪·奥哈尔的明信片(科隆大教堂的壮丽穹顶)上,露丝写道:与你见面和交谈……迄今为止,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夜。我希望很快再次见到你。你诚挚的,露丝·科尔
在寄给艾伦的另一张明信片(莱茵河畔的宏伟古堡)上,露丝写道:亲爱的编辑,请帮我从中选择一个书名:《她的最后一个坏朋友》还是《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无论选哪个我都会喜欢。爱你的露丝
又及:为我买下这栋房子,我就会嫁给你。但我觉得无论怎样我都会嫁给你!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的火车上,我又想出一个新小说的标题,也许它比《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更有吸引力,但这只是因为使用这个题目,我可以继续用第三人称写书。《她见到的和她不知道的》——我猜它有点长,而且太直白,也许在中间加个分号更准确:《她见到的;她不知道的》,我猜得出艾伦会怎么看待加了分号的标题,他不喜欢我用分号,“现在没人知道分号是什么意思了,”他说,“如果你不经常读十九世纪的小说,说不定会以为逗号上面那个点是印刷错误——分号只会让读者分心。”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和他结婚!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用了两个小时,我在法兰克福待的时间最长,要忙的事也最多。只有两场读书会,但有好几场访谈,在书展上还要参加小组讨论,这正是我所纠结的,因为讨论的主题是德国的统一。
“我是小说家,”我无疑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句声明,“我只是个讲故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