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明白。”露丝拐上撒格大街,虽然那时沃尔沃四周没有别车,露丝还是打开转向灯,在距离转弯处还有五十码地方,她就让转向灯闪起来。
“开得很好,露西,”她父亲说,“假如你遇到比今晚还糟糕情况,相信你也不会忘记学到东西。”
从泳池里上来时,露丝全身发抖,她知道应该先热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忆学车过程和《格雷厄姆·格林传》已经让她心情低落下来,虽然并非诺曼·谢利错,但这部传记写到个令她反感转折点,谢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说里每个主要人物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对应。接受《泰晤士报》采访时,格林本人曾告诉V.S.普利切特“不能发明人物”,然而,在同个采访中,虽然承认他人物是“真人混合体”,格林却否认他笔下人物是根据现实创造。“真人太
到。“要住就住在这里,露西,如果你负担得起话,”她父亲告诉她,“这是家很好酒店。”(从1980年开始,她就能负担得起。)
那天晚上他们去吧台,但她父亲改主意,没喝波特酒,而是点瓶上好波马特酒代替,他喝光整瓶酒时候,露丝还在喝浓缩咖啡,因为她知道自己还要把车开回萨加波纳克,他们在酒吧坐着,露丝恍惚觉得她还在握着方向盘,虽然在酒吧里可以看她父亲——只有开车时不能看他——但她还是没法去看他,好像他还在对她讲述那个可怕故事似。
午夜过后,特德指挥她开上麦迪逊大道,来到第九十几街之后,又叫她往东拐,沿罗斯福路上三区大桥,然后由中央公园大道到长岛高速路,之后她父亲就睡着,露丝记得她可以在马诺维尔出口下高架桥,所以不用叫醒父亲,问他回家路。
路上车几乎全是回纽约度假——头灯不停地刺激着她眼睛——同向车道则空空荡荡,她几次把油门踩到底,想看看这辆老沃尔沃究竟能跑多快,结果两次达到时速八十五英里,次九十英里,然而这样速度会导致车身前部震动,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保持限速,想着哥哥们死去经过——尤其是她母亲想要捡回蒂米鞋子那段。
汽车穿过布里奇汉普顿时候,她父亲才醒。“你怎没走小路?”他问。
“喜欢让那些灯照着,别车头灯。”露丝说。
“哦。”她父亲说,似乎又睡着。
“那是只什鞋?”露丝问。
“那是只篮球鞋,蒂米最喜欢。”
“高帮?”她猜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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