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用什吸引住他?他记得根本没有所谓第次见面。他只是慢慢意识到,1944年初前几个月里,有位年轻女士每周都要到议事大楼[13]他办公室里来两次,送来些译自法语文件,并整理更多资料带走。在伯纳德办公室里,每个人都懂法语,而且那些材料也很简单。他不明白她这样做有什意义,便没有抬眼去看她,无视她存在。后来,他无意中听人谈论她美貌,便在她下次来时仔细地瞧瞧她。在她没出现日子里,他开始觉得失落,而旦她出现,他便感到如傻瓜似开心。他曾经想当然地以为,漂亮女士肯定会讨厌和个瘦长难看、长着对大耳朵男人谈话;可最终当他支支吾吾地开始与她攀谈时,他发现她是那样平易近人,甚至,她好像还有点喜欢他。他们在斯特兰德大街[14]上乔·里昂咖啡馆里共进午餐,伯纳德对社会主义与昆虫学高谈阔论——他是位业余昆虫学家——以掩饰他紧张。不久,他又成功地邀请她晚上起看电影——不,哪部电影他已经不记得——这令他同事们大吃惊。那天晚上,在干草市场大街上座电影院里,他鼓起勇气吻她——仿佛是在模仿古老浪漫仪式,他先亲吻她手背,然后吻她脸颊,接着是她那温润嘴唇。这切发生得太快,简直令人眩晕:从随意聊天到纯洁美好初吻,只发生在短短四个星期里。
琼回忆如下:她是名口译译员,偶尔接手些将官方文件从法文翻译过来笔译工作。个无聊午后,她前往议事大楼,到间办公室里办事。当她在走廊里经过隔壁间办公室敞开房门时,无意间看见个面貌古怪、身材瘦长年轻男子。他伸开四肢,脚跷在桌上,难受地半躺在张木制椅子里,专心致志地研读本看上去很严肃书籍。那个男子抬眼瞅下,与她四目相对会儿,马上埋头回到他书中,把她给忘。琼在不至于失礼情况下,尽可能多逗留会——不过只有几秒钟——她假装查看手里马尼拉纸文件袋,实际上是目不转睛、贪婪地看着他。她以前和些小伙子们出去约会过,她虽然会喜欢上他们,但总要先克服对他们莫名厌恶感。但这个男人却下子就把她吸引住。他正是“她想要类型”——如今她发自内心地理解这气人说法。他显然十分聪明——在那间办公室里上班人个个十分聪明——而且她也喜欢他那笨拙无助体型,他那张宽大、慷慨面孔,以及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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