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那条狗很聪明,他甚至教会了那条狗说话。扬知道那条狗会说几个词,尽管那条狗不懂那些词的意思。同时,他也知道除此以外,那条狗非常笨,但他不想说出来,免得破坏弥赛亚国王的形象。这个弥赛亚国王乔,扬说,身材高大,眼睛呈蓝色,留着长长的金发。他有一个女朋友,身子有点儿斜,但非常漂亮。他们俩都耐心地听了扬说的话。最后,乔说,如果那条狗是别人丢的,他肯定会还回去;还说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可以查明真相。他问扬那条狗叫什么名字,扬回答叫弗雷迪。于是,乔唤来弗雷迪,问它它叫什么名字。那条笨狗刚吃完皮塔三明治,摇着尾巴回答:“萨达姆。”这是一个非常蹩脚的玩笑。还是小狗时,弗雷迪从一名海军陆战队军官那里学来了这个玩笑。那海军陆战队军官在参加某项军官培训课程中途z.sha身亡,并在内勒的住处待过一段时间。扬试图解释,但乔已断定,扬所说的那条狗和眼前的这条狗并非同一条狗。与此同时,弗雷迪做出各种示意动作,显得不情愿跟扬走,因为内勒永远不会给狗吃皮塔三明治。因此,扬寻思最好尽快赶回来,告诉我们这一切。“弥赛亚国王——重大奇迹——迷幻音乐!”内勒非常愤怒,“在我听来,简直一派胡言。唯一没有让我感到丝毫惊讶的是,弗雷迪不想回来。我一直都说,它是养不熟的白眼儿狼。”
第二十一章
莫迪和李熙出发去寻找弥赛亚国王,却意外地发现了大海
次日早晨七点,大部分宾客仍在地毯上呼呼大睡。内勒收拾好背包,站在客厅中央说,他再也等不下去了。他想马上见到弗雷迪。我和李熙提出跟他一起去。李熙并不相信关于弥赛亚国王的那一套,但她认为,向弥赛亚国王询问有关负责人的情况和如何才能找到那些负责人,对自己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而我觉得,要是真如扬所说,那里有那么多人,说不定能在那里找到德西蕾。再说,内勒和扬都笨得要死,一起去盯着他们,没有坏处。内勒想开朋友的大巴车去,但扬说,他只知道怎么步行去那地方。因此,我们不得不跟在扬的身后,在森林里走了超过十小时,直到天色开始变暗。就在这时,扬被迫承认,他迷路了。内勒说这是一个好兆头,因为扬上次也迷路了。为了庆祝,内勒拿出一杆大麻叶烟枪。他和扬各抽四口后,双双醉倒了。我和李熙决定去捡些细枝来生一堆火。我们俩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从内勒那里拿来的打火机。内勒睡得像个孩子,扬在他身旁打着呼噜。一离开他们,我俩便听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