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忽然大家的眼光落在了另外一只老狼的身上,眼睛里露出贪婪的绿色荧光,那只老狼不禁浑身发凉,赶紧咬出一个伤口,另可咬破伤口喝自己的血,也不让你们把我吃掉!
路上有很多的小狼崽儿饿的想要昏倒,但是母亲们咬破自己的皮肤,把鲜血给小狼崽儿们吃,虽说保住了小狼崽儿的性命,但代价是更多公狼的饥饿,甚至是狼群的灭绝,但是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终于,狼群颠簸了一个上午,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头野猪,狼们既兴奋又犹豫,因为森林里有一猪二熊三虎豹的说法,意思是野猪是最厉害的,熊都打不过野猪,只能排第二。我们现在吃的猪肉就是8000年前的野猪驯化来的,这只野猪毛色黑紫,皮毛丰富,体格健壮,尤其现在是冬季,脖子附近的毛长得更硬,更多,更难捕捉。现在只能拼了,只要有活着的狼就有希望!嗷呜,狼王洛戛大叫了一声,他是狼王,有责任担负狼群的灭绝与生存,这就等于给了狼群一个信号----冲上去!这是生离死别的时刻,神风和紫啸回头看了一眼媚媚,没有一点犹豫,随着狼群冲了上去。野猪也不示弱,拿起獠牙左顶右撞,一会就死了好几只狼,还记得黑桑吗?他就是被野猪杀死的,獠牙刺穿了颅骨!可见野猪的力气多么的大!怪不得森林之王老虎都惧他三分呢!神风找准了机会,窜到了野猪的背上,野猪很是恼怒,想要把神风弄下来,于是野猪在狼群中横冲直撞,而神风一只咬着野猪的喉管,只咬下了一撮撮毛,狼群里有一只优秀大公狼咬到了野猪的腿,但是还是没有咬断,野猪又转过头去,这只大公狼机灵的躲闪开了,这样来回几次,野猪都快累的口吐白沫了。
神风终于把野猪喉管上的毛咬得差不多了,用狼牙一咬,野猪疼的大声嚎叫了出来,狼们乘机朝野猪身上咬,终于神风撕扯下了野猪的一块肉,马马虎虎吞到了肚子里,继续咬向野猪的喉管,没一会儿,野猪就被咬死了,一头野猪够大家吃的了,狼群们向神风投去了赞赏的目光-----狼王洛戛感到了不妙,这意味着狼群认同了神风,神风在狼群中树立了威信,如果神风日后抢夺王位就更容易了。最早就是现在,最晚就是冬季末期,反正这个冬季神风肯定会篡位的。
洛戛随随便便的吃完了野猪的内脏和肠子,因为他没有了胃口,狼都是有野性的,他洛戛也不例外。而媚媚将抢来的一个熊掌送给了神风-----这是对勇敢者的嘉奖,也是对神风的认可。完成黑桑、蓝魂儿、双毛和紫岚的狼王梦想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