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的是红袜子呢。*d被撕裂。外阴和腹股沟有明显的咬伤和撕伤,好像野狗要把她吃掉。几个检察员集中精力调查她的家庭关系和熟人圈子。莫妮卡与家里人住在圣衣波利托大街,距离她尸体被发现的荒地有六个街区。她母亲、继父以及哥哥都在大世界加工厂打工。莫妮卡在那家工厂干了三年之久,后来决定离开,去国家海洋技术加工厂试试运气。莫妮卡全家来自米却肯州的一个小村庄,十年前来圣特莱莎定居。一开始,生活没有改善,反而变坏,莫妮卡的父亲决定去美国。从此杳无音信,大家认为他死了。于是,莫妮卡的母亲结识了一个勤快、有责任心的男人,最后结了婚。这对夫妻生育了三个儿子。老大去一家小皮靴厂工作。老二、老三去上学。她继父在传讯中,说法很快就自相矛盾起来;最后,承认犯有谋杀罪。根据他的交代,他老早就悄悄地爱上了莫妮卡,那时她才十五岁。他对检察员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埃尔奈斯托·欧尔迪斯·雷伯耶多以及埃弗拉因·布斯特罗说:从此生活就变成了折磨,但是总能克制住,尊重他继女,部分原因是她是继女,部分原因在于莫妮卡的母亲也是他三个孩子的母亲啊。关于作案日期,他说得模模糊糊,充满了疏漏和遗忘。在第一个供词里,他说作案时间是黎明。在第二个供词里,他说,天已经亮了,家里只有他和莫妮卡,因为那一周他俩上下午班。他把尸体藏进了衣柜。他对检察员说,是我的衣柜。我的衣柜没人碰,因为我要求别碰我的东西。到了晚上,他等全家睡下之后,把尸体用毯子裹上,扔到附近的荒地上去了。问他为什么莫妮卡腿上会有咬伤和鲜血,他不知如何回答。他说,是他勒死了她,仅仅记得这个。其余的事情已经从脑海里消失了。在友谊大街荒地上发现莫妮卡尸体两天后,在圣特莱莎通往卡波尔卡的公路上,有人看见另外一具女尸。法医认为,这具女尸大约在十八到二十二岁之间,也有可能在十六到二十三岁之间,死因是显而易见的:被枪弹射杀。距离这具女尸二十五米处,还发现另外一具女尸:俯卧,被土埋了一半,身上还保留着蓝色皮衣和一双优质半高跟皮鞋。尸体已腐烂,难以辨认死因。一星期后,已经进入8月底了,在圣特莱莎通往卡纳内阿的公路上,发现了哈克吉利内·里约斯的尸体。她二十五岁,是马德罗区一家化妆品店女职员。她身穿灰珍珠色外衣和牛仔裤,白球鞋和黑内裤。死因:子弹射中了胸部和腹部。她和一位女友住在马德罗区保加利亚大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