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没有发生犯罪!”她猛然站起身,穿过房间,从个书堆到齐腰高角落里抓起只塑料袋,走回来,把它塞进手里。“你看吧。
“大约二十。”
“从牛津开车到伦敦,你会走奇特恩斯吗?”
“呃,公路正好从它们中间穿过。”
“但如果你要去伦敦,你会走沃灵顿和周围带小路吗?”
“不会。”
还是硬着头皮说:“两扇吧。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但想是两扇吧。”
“如果车上只有他个人,那你想想,为什两扇门都会开着呢?”
耸耸肩,等着她告诉答案。她把项链上那块琥珀转得更快。痛苦激动取代悲伤。就连无所知也看得出来,证实这点会让她更加难过。她必须听到她不想知道事情。但首先她有些问题要问,态度并不客气,说话像个咄咄逼人辩护律师。此刻,成她发泄苦楚怨恨替罪羊。
“告诉,伦敦在这里哪个方向?”
“东边。”
琼·洛根紧盯着脚下那条磨光露白波斯地毯,心耽于自己境遇中,沉溺在因无法与丈夫对质而永远无法解除痛苦里。听见楼上房间里有脚步声,还有个女人或孩子说话声。过两三分钟,说:“他那天本来在伦敦有事。”
她紧闭双眼,点点头。“他要出席场会议,”她小声说,“场医学会议。”
轻轻地清清嗓子。“这件事很可能有个十分清白解释。”
她仍然闭着眼,声音低沉而单调,仿佛正处于催眠状态下,追忆那不堪回首天。“是当地警察局警长用抢修车把他车拖回来,因为他们找不着钥匙。钥匙本该在车上,或者在约翰口袋里。所以才往车里看。然后问警长,你们有没有搜查过这辆车?有没有采集过指纹?而他说他们没有查看过,也没有采指纹。你知道为什吗?因为没有发生犯罪……”
她睁开双眼,想看看是否听懂话中意涵,听懂这句话有多荒谬。想并没有听懂。张嘴正要复述最后那个词,但她已经先开口,大声重复道:
“奇特恩斯呢?”
“东边。”
她看着,仿佛已经推断出某项充分证据。保持不动声色,依然挂着副乐于助人神情。她别无选择,正亲自带着走进她所经受煎熬中心。这长时间里,那份煎熬直在她脑中挥之不去,现在还得说将出来,这让她几乎无法控制声调中流露出烦躁不安:“伦敦离这里有多远?”
“五十五英里。”
“奇特恩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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