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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写,是杀死玛丽苏动机,以及在其后数年间发生事情。
是那种遇到喜欢作品就会完全沉迷进去人。作品种类包括动画、漫画、游戏、轻小说等。无聊课堂上,头脑中就会浮现出自己所爱角色,然后在笔记本边边角角涂鸦。会拿零用钱买周边手办,饱览资料集,整晚盯着墙上海报中少年看。对于已经完结作品,会继续想象下去,做着关于角色们在续篇中这样那样梦,或者朗读作品中台词,将它录下来再反复听。
现实中,人生片灰暗。因为本身是个吃货吧,身材整个就是大福馒头,又,嘴又笨,还迟钝,做什都没自信,被人搭话就脸红,笑声难听,戴着俗气眼镜,被异性和同性同时无视,在班上角色也是阴暗得让人不舒服女生。生活中完全没有什好事,甚至让人怀疑自己到底为什活着。但正是这样,只有沉浸在作品创造世界中时才能感受到自由。
初中时所喜欢角色,坦白说就是在《勇者斗恶龙》那种奇幻世界中旅行RPG主人公—带着会说话大剑起冒险金发少年。可以对着官方发售角色海报,整晚整晚跟上面人物说话聊天。而不可思议是,渐渐地也能听到那名少年声音。当然,海报是不会说话,少年话语只是脑补而已。
“哎,这样啊……呵呵呵,没错没错……”
如果半夜来到门前细听,可能会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吧。为能够在之后反复回味与少年对话,会逐字逐句记在本子上。妄想对话笔记册数不断增加,高涨胃口却越来越不满足于此。终于,在初二那年,开始创作同人小说。
所谓同人小说,就是基于原作中情节、世界观以及登场人物等各种设定,而进行二次创作。所写同人小说,当然是讲所爱那名少年角色如何大放异彩故事,除此之外还有位原作中没有原创人物登场,名字叫作露卡,是名十四岁少女。在写作时将自己感情完全代入到她身上。想象着少年与露卡携手冒险情景,简直令陶醉。执笔中,就变成露卡。
高春天,蠢笨如大福馒头般自己,也终于下定决心加入某个社团—Anime·Comic·Game研究部,取每个单词首字母,通称ACG部。第次拜访社团活动室时,非常紧张,好几次走到门口又掉头回去,犹豫不决中,个和同样是新生女生向搭话:“是来申请入部?”
那是个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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