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从窗户离开。罗伯特虽然
安不等奈吉回话,插嘴说:
“你们要罗伯特写了切结书对吧?关于标本所有权的。”
“安,你不要插嘴,让奈吉说。”
“安小姐,请说。”
“奈吉,你来说。”
时间洗澡了。你害怕被我的嗅觉闻出——或者这是爱德的点子?——所以用酒浇淋全身掩盖气味,然后打破酒瓶。”
“为什么你不把罗伯特这个杀人凶手交出来?”安斥责说。“因为控告他要花钱吗?”
在法国等国家,即使无人控诉,国家法院也会执行控诉手续。但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必须有民间人士提出控诉,法庭才会进行审理。逮捕犯人所需的费用、打官司的费用,规定全由原告负担。即使是微罪,也得花上五镑到二十镑。如果是重罪,原告甚至得负担五十到七十镑的庞大支出。由于所费不赀,使得许多人不得不忍气吞声。如果没有人控告,即使知道一个人犯罪,也无法将他送上法庭。不过即使直接受害者不提出控诉,有时市长等人士也会为了城市的安宁而负担费用,发起审判。
为了翦除司法让被害人只能隐忍哭泣的弊害,z.府也曾发起若是遭到起诉的被告被判有罪,起诉人可以获得报酬的制度,但这条法律立刻遭人恶用,纷纷有人捏造犯罪以获取奖励金。
爱德和奈吉不可能是为了舍不得打官司的钱而藏匿罗伯特。安明知这一点,却忍不住要讥讽几句。
“就像法官阁下推测的,我们威胁罗伯特,要他接受交易,否则就要把他交给法官阁下。罗伯特当时躲在衣柜里,听着爱德与约翰阁下的对话。”
“罗伯特答应了?”
“他已经走投无路了。我们要他写切结书,但他提出条件,要等到确定爱德就是凶手,他才肯签名。我想他现在已经签了名,离开爱德的房间了。”
只要让罗伯特签名,一切都没问题了——奈吉含笑说。那是天真无邪的笑、还是庆祝*计得逞的老成的笑,法官没来得及分辨。
“你们的房间前面有我的部下监视出入。即使要走后方楼梯,也得先开门出房间才行。”
安是一双好“眼睛”,但情绪一激动,声音就会变得像拙劣的小提琴家拉奏的琴声般刺耳。法官这么想着,问道:
“你们与罗伯特达成了某种协议。我说的对吗?奈吉?”
“是的。”
奈吉总算回话了。声音已经变回了法官熟悉的向内而细微的嗓音。不要被骗了,这名少年没那么软弱,他甚至将坦尼斯玩弄于股掌之间,还帮忙杀人犯逃脱。
“爱德自首他就是杀害艾凡斯的凶手。回报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