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信是纳森亲笔所写。”
“你听起来很开心,安。”
“不,没这回事。”
“爱德说,他们没想到这是写给他们的信,所以先动手脚让尸体看起来像他杀,然后前天晚上才读了信,你不觉得这也很不自然吗,安?如果发现尸体身上带着信,一般不是会先放下一切,先读信再说吗?信件内容提到死者遭到艾凡斯幽禁,以及遭到幽禁的理由、被打入大牢经历悲惨经验、脚上留下屈辱的痕迹等等。上面并没有提到罗伯特的名字。那个伶俐的——还是该说小聪明不少——的年轻人,知道艾凡斯与罗伯特的关
体格削瘦,有可能在生前遭到虐待。”
“因为创作没有进展,所以遭到虐待,没饭吃,还被鞭打——这证明了信件上的这些内容呢。”
“是的。关于疑似哈灵顿的无脸男性,由于腐败程度严重,难以判断,但看不出毒杀的形迹。死因推定为勒毙。可能是在四、五天前,或是更早以前遭到杀害。”
“无法确定啊?就像丹尼尔医师说的,要得出正确的验尸结果,必须解剖更多的尸体。说到这阵子,我记得罗伯特医师……”
前天法官曾经找来罗伯特医师,询问有关伊莲小姐遗体的事。当时罗伯特医师宣称:“我这阵子都与内子住在内子的娘家。内子的娘家是在马洛近郊拥有广大领地的富裕绅士阶级,内子比起伦敦,更喜欢待在马洛,因此经常回娘家。这次我也打算暂时休养一阵子,便与内子同行,但由于拉夫海德准男爵召唤,我回到了伦敦。”然后罗伯特提到他在准男爵要求下,将小姐的砒霜z.sha伪装成病死。—这是为了保全准男爵家的名声,请法官务必谅解。
“扭打的痕迹等等,由于皮肤已经腐烂,无法辨识。”安继续报告。
“勒毙需要力气,但如果两个人合力就不难了。比方说像这样:艾凡斯把哈灵顿找来自家。如果对方是艾凡斯,哈灵顿也不会提防,应该是毫无戒心地前往赴约。艾凡斯把鸦片酊之类的药物掺进饮料让哈灵顿昏睡后,接着勒死哈灵顿,再把尸体交给罗伯特处理吗?或是让罗伯特下手勒毙?……下一份报告书是什么?”
“发现了重要的证物。”安的声音雀跃起来。
“是搜查《公众日报》社的队员扣押的物品。如果第一个先看这份报告就好了……是报纸的草稿。队员也让在哈灵顿底下工作的两名员工确认了。大部分的原稿都是哈灵顿亲自撰写的,但其中有几份是署名N·皮姆的讽刺诗。两名员工说,N·皮姆就是纳森的笔名。”
安比对信件笔迹的时候,法官默默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