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上流女士出入的茶馆,与年长纳森许多的男人们高声争论的咖啡馆比较起来,待起来要惬意多了。侍者也较“马修斯”更亲切宜人——虽然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伊莲小姐的同伴,所以受到信任——女客们看他的视线也很温柔。在“马修斯”,他总是被用一种“臭屁小子”的眼神看待,或是完全遭到漠视。
茶馆里,女士们的吱喳声轻薄肤浅,传入耳中的对话片断让纳森感觉高人一等。
虽然他必须尽快完成哈灵顿先生要的讽刺诗,但他还是继续阅读《玛侬·雷斯考》的后续。
他花了两小时左右读完了。骑士戴葛罗真是个傻子——这是纳森发自心底的感想。为了一个毫无忠诚可言的女人抛弃一切,最后甚至流浪到新大陆的殖民地去。
尽管这么想,他却又荒唐地幻想起:如果伊莲要他带着她一起逃到天涯海角,自己会怎么做呢?
圆糕和武夷茶,并依着伊莲的要求继续朗读《玛侬·雷斯考》。每念一个段落,他就转译为英文。
“其实我的法语学得并不好。”伊莲这么说。“我本来想请家庭教师音读翻译给我听的,但你念得不晓得比他好上多少倍。”
若是平常的纳森,应该会敏感地察觉上流社会的居民这种认为只要提出要求、不可能遭到拒绝的傲慢,并且感到强烈的抗拒。然而对于伊莲,他却是迟钝到家了。
一个小时过去,诺玛分秒不差地搭马车前来迎接时,沉醉于玛侬的美貌、与她私奔的年轻骑士戴葛罗正在巴黎与她共筑爱巢,同时为钱所愁。而玛侬似乎在背地里接受富裕男士的资助。
纳森恋恋不舍地就要把书递给伊莲,“不,你拿着吧。”伊莲把书推还给他。“我每天都会来这里,你也带着那本书过来,然后为我朗读。”
伊莲对他有好感。这一点无庸置疑,否则她不会要他每天到这里来朗读书本——装帧豪华,内容却空洞到家的书本——给她听。
如果故事比这本作品更长上三倍就好了。虽说朗读比默读更花时间,而且还要译读,花的时间更多,但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念到戴葛罗在殖民地与看上玛侬的男人发生争执,杀掉对方,与玛侬一起在荒芜的原野上奔逃,玛侬曝尸荒野的结局了。
在念完《玛侬·雷斯考》之前,先把诗作完成吧——纳森这么
“我一定会来。”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得去报社。我投稿诗作,刊登在报上。”
纳森没有说明那是什么样的诗、又是什么样的报纸。那是他渺小的虚荣心作祟。
伊莲没有表示更多的兴趣,“那么明天见。”她留下微笑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