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主。他二十岁时身无分文从纽约来到此地,现在他年收入已达四万美元,觉得应该为这个城市以及在其中经历负点责。有时下班后,乔治会开着他新沃尔沃带上高速路兜几英里风。
“想要你找到那种感觉,这城市大得不正常。”
“那是什楼?”们飞速经过修剪整齐山坡上处灯火通明第三帝国大厦似建筑时,问他。乔治会往窗外瞥上眼。
“不知,可能是银行或者什大厦吧。”们还去酒吧,明星聚集酒吧,剧作家去文人酒吧,女同性恋酒吧,还有个酒吧,里面男侍都是柔弱而面白无须年轻人,扮成维多利亚时代女仆样子。们还曾在家成立于1947年,只供应汉堡和苹果馅饼餐厅吃饭,这是个闻名遐迩时髦所在,等座客人像饿死鬼样伫立在落座客人身后。
们去家俱乐部,歌手和替补喜剧演员们会去那里表演,期待被发现。个红发鲜艳,穿亮片恤纤瘦女孩正激情四溢、念念有词地把首歌唱到结尾部分,忽然来声尖叫,不可能高音。所有交谈者都停下来。有人,也许是出于恶意,打掉个玻璃杯。高音上到半,变成种颤音,歌手可怜地屈膝,倒在舞台上,双臂僵直地伸在前方,拳头紧握。接着她脚尖点地,又弹起来,双手高举过头顶,手掌摊开,像是要阻止那些零星而冷淡掌声。
“他们都想成为芭芭拉·史翠珊或丽莎·明奈莉,”乔治边说边用粉红吸管吮着杯巨大鸡尾酒,“但再也没人会来寻找那样人。”
个伛背,卷发乱蓬蓬男人拖着脚走到台上。他把麦克风从杆子上拿下来,举到嘴边,却言不发。他似乎时语塞。他贴肉穿着件破旧肮脏粗纹牛仔衣,眼睛肿得快要合上,右眼下方道长长抓痕直掠嘴角,这让他看上去像个还没化好妆小丑。他下唇颤抖着,觉得他就要哭。他那只没拿麦克风手里搓弄着枚硬币,看到硬币时,也注意到他牛仔衣上污迹,新未干呕吐物粘挂在上面。他开启嘴唇,却没有发声。观众耐心地等待着。房间后面某处有人开瓶葡萄酒。当他终于开始说话时,却只是对着自己指甲喃喃低语,声音沙哑。
“真是他妈团糟啊。”
观众哄堂大笑,欢呼着,过会又换成有节奏跺脚和鼓掌。乔治和,也许因为顾及到对方而拘束,只是笑笑。掌声消失刻,那个男人又出现在麦克风旁,现在他飞快地说起来。眼睛仍旧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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