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她会坐在凳子上看着。十几个小孩推推搡搡,冲着柜台喊叫着。对面凳子上有四个老头在打瞌睡。这几个老头都是家里“吃闲饭”,被使唤来跑腿,或是带孩子,这些都是威廉斯堡这些风烛残年老人唯能做事情。他们会在这里尽量等候,因为罗什面包房烤面包气味很好闻。太阳从窗户里晒下来,晒在他们年老后背上,这种感觉也很好。他们会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在那里坐着,打瞌睡,觉得这是在打发时间。这种等候,让他们在短时间内,觉得生活有个盼头,甚至觉得自己有些用处。
弗兰西盯着最老那人看。她在玩她最喜欢游戏,那就是琢磨人。那人头发又稀又乱,和凹陷脸颊上那些短胡茬样,是脏兮兮灰色。干掉口水结在他口角。他打个呵欠。他没有牙齿。他又把嘴巴合上,嘴唇往里抿,整个嘴巴后来就看不见,下巴几乎能碰到鼻子。弗兰西就这看着,又好奇又恶心。她又端详起他旧外套来。这外套絮里从袖口脱线处挂出来。他两腿张着,是种很无助放松姿势。裤子扣扣子地方油乎乎,还有只扣子掉。她还看到,他鞋子破烂不堪,脚趾头处也开裂。只鞋子上系着鞋带,打着很多结,另外只是用根短短,脏脏带子系着。她看到两个粗壮、肮脏脚趾头,脚趾头上是发皱灰色指甲。她思绪在飞奔……
“他很老,准有七十多。他出生时候,大概亚伯拉罕·林肯还在世,正要去竞选总统呢。那时候威廉斯堡定是个偏远地方,或许还有印第安人在弗拉特布什带生活。好久以前事情。”她继续看着他脚。“他过去也是小孩子。定很乖,很干净,他妈妈也会亲吻他小脚趾吧。夜里打起雷来,她会到小摇床前,把毛毯给盖好,而且对他低声说别害怕,妈妈在。然后她会把他抱起来,脸贴着他头,说他是自己亲亲宝贝。他后来肯定是和弟弟样男孩子,在屋子里跑进跑出,把门摔得砰砰响。他妈妈骂他,心里可能又在想,有朝日,他或许会当上总统呢。然后,他长成小伙子,身体结实,无忧无虑。他走在街上时候,女孩子们会笑,会转过来看他。他也报以微笑,或许还向最漂亮那个挤挤眼。猜他定结过婚,有过孩子;他们会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爸爸,因为他努力养家,圣诞节还送他们玩具。现在孩子和他样,也都长大,有自己孩子,谁还要老人呢,都等着他死罢。不过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尽管他这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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