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幸运
我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又回到汉密尔街的尾部,带走一个叫
好,他们死得很快,没有什么痛苦,身体还是温热的。这个爬上飞机的男孩,我在想着那个泰迪熊,鲁迪的安慰在哪里?当生命从他熟睡的脚下被夺走时,谁来安慰他?
只有我。
我不太善于安慰别人,尤其是当我的双手冰冷,而床还温暖的时候。我带着他轻轻地穿过被毁的街道,我的眼里流着泪,心如死灰。我仔细观察了他一会儿,我看到他灵魂的内涵,我看到了一个全身涂成黑色的男孩嘴里喊着杰西·欧文斯的名字冲过假想中的终点线;我看到他站在齐腰深的冰水里追赶一本书;我还看见一个男孩躺在床上,想象着美丽的邻家女孩的亲吻会是什么滋味。这个男孩,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的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最后,是休伯曼夫妇。
汉斯。
爸爸。
他瘦长的身躯躺在床上,我能透过睫毛看到他眼中的银色光芒。他的灵魂站起来,迎接我的到来。这种灵魂通常会这样做——他们是美好的灵魂,他们会说:“我知道你是谁,我准备好了。当然,这不是说我愿意走,但我还是会跟着你去。”这些灵魂总是轻飘飘的,因为他们灵魂中的大部分都已找到了其他的归宿。这一个灵魂已经被一部手风琴的呼吸、夏天里香槟的味道,以及保守秘密的艺术所带走。他躺在我怀里,休息着。他那被香烟污染的肺还在渴望最后一根烟;他心里对地下室有着无限牵挂——那里,有她正在写书的女儿,他还期待着有一天能读到这本书。
莉赛尔。
我把他带走时,他的灵魂低声叫喊着,可是这所房子里没有莉赛尔,至少,没有我要带走的莉赛尔。
对于我来说,只有罗莎,是的,我的确认为我是在她打鼾的时候把她带走的,因为她的嘴张着,她那薄薄的粉红色的嘴唇还在动。如果她看到过我,我敢肯定她会叫我蠢猪的,尽管我不会太在意这个称呼。读完《偷书贼》后,我发现她把每个人都叫做猪猡,蠢猪,母猪,尤其是那些她爱的人。她扎着橡皮筋的头发散落在枕头上,衣橱似的矮胖的身体带着心跳升起来。没错,她有心,这个女人的心比别人料想的要大。里面有很多东西,高高地,隐蔽地储存在一个阁楼里。我记得,她是那个在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疑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