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帮忙,礼节要到啊。”
这和他是不是身怀巨富无关,这是做人。
爱好,收藏啊之类,不过温晓光很有自知之明,他20多岁理科生,哪有那个品味和审美能力,就算是梵高画买回来也点儿感觉都没有,对他来说那不过是财富另种形式而已。
他平时花算是多,衣服穿贵,因为懒得去搭配,吃也贵,年轻人有口腹之欲也不忌什,开车也贵,住也好,总之般人负担不起他这个衣食住行。
不过屌丝本质还留着条,那就是始终品尝不到所谓名贵红酒酒香究竟是香在哪儿,不爱喝酒,至今都不爱。
更多是餐盘旁边放杯凉白开。
陆勤说万元盘菜配杯凉白开,这叫人格分裂。
全凭喜欢,毫无美感。
温晓光承认,“赚钱,就是为不做自己不喜欢。”
这种味道在顾青瓷眼里来看大概就是雄性野性,够man。
他边切着牛肉,边说道:“今天不喝酒也是有原因,留着肚子,晚上请人吃饭。”
陆勤惊,“请谁啊?让你特意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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