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如此,因为是莫愁意思,他又爱莫愁,他渐渐不把手插在裤兜儿里。莫愁,眼睛雪亮,知道何时让步,但是永远有耐性等待,伺机进言。立夫脾气火爆,反抗性极强,贤慧莫愁完全清楚,督促劝导他改正,用力量适可而止,以不逼上梁山为度。因为莫愁有耐性,可以等待。每次莫愁让步,立夫就知道他又被击败次。莫愁越解他,越相信只要不把他逼反,叫他干什,最后他定会照办,她渐渐使立夫变得切合自己心意。
立夫现在花是莫愁嫁妆钱,他对钱完全不在意,而莫愁却节省金钱。可是在结婚后年之中,莫愁没有次使立夫感觉到他花是莫愁钱,因为俩人相信他们是而二,二而。立夫终于感觉到娶个富家之女究竟不坏。有次,他对莫愁说:“若是经亚,会立刻和素云离婚。”他意思是,莫愁和素云大不相同,他很赏识莫愁,真正爱她,不过他觉得这样分明对莫愁恭维,是根本不必要。所以莫愁虽然拿钱帮助立夫,可从来没有得到他分明赞赏,也没听他说过感谢话。
因为莫
就保卫他,免遭外界伤害。莫愁那无限耐性,百依百随,完全不顾自己,真是使他惊叹。莫愁心所想,身所行,就是为他舒适,为他幸福。他觉得,莫愁这个女人,若算个赌注话,这个赌注是完全投在他身上,完全投在他前途上。
立夫,本来会成为个孤独书呆子,本来会以与草木,鸟兽,农夫,樵叟相处为乐,而不喜居于城市;并且会对富有之家有反感,但是如今却有个富足美满家,有个稳健实际妻子,精于规划善理家事。这些都硬是送上门来,不求而至。他始终不习惯于富有之家生活,他觉得自己腐化。他并没有真正仇视朱门富户生活,因为他在过去生活上直顺遂,但是他却直对童年时他家所不属于那个富有阶级,保持鄙视态度。这种态度最好表现莫过于他藐视饭桌上礼貌规矩,厌恶在宴席开始前洗手梳头,他不肯改正当众咬指甲习惯,还有别粗野不够斯文地方。
这些,他妻子直极力想予以矫正,求其文雅。
莫愁常说:“不要把手放在裤子口袋里。”
他会反问:“为什不要?”
“不斯文,不高雅。”
“为什?”
“不为什。就是不高雅。”
他还是不服,又继续争论说:“你若不能举出令人心服理由,你就不能改变双手放在裤口袋里习惯。你办不到。
你没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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