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市z.府制订部叫做“区域划分法”法规,来控制日光射线不受阻挡。然而这个法规仅适用于占满全部所购地皮大楼,若建筑用地只占地皮四分之,则不受此限。密斯只使用地皮四分之盖玻璃大楼,借此躲避法规要求楼房超高后建筑平面必须逐步后退规定(即外墙面必须呈阶梯式缩进)。因此该玻璃大楼外墙从地面到屋顶呈条垂直直线,其余地面则作为广场供市民使用。
这种极力控制自所表现出极限美感,私密度高又有气派,同时还能给市民提供个活动空间建筑,让纽约建筑师们感受到强烈震撼。此后,曼哈顿高层建筑业界在夕之间起巨大变化。
西格拉姆大厦和密斯·凡设计理念——“少即是多”以及“魔鬼在于细节”同样有名——在纽约高层建筑行业掀起股巨大变革热潮。后来,这个变化与接下来出现简约化理念设计出批高楼被称为“现代式设计”。
耗工费时、堆砌石块式“装饰艺术”被束之高阁,而外观细长、造型简单、如水晶般闪亮“现代式”玻璃盒子,像水牛群样很快充满曼哈顿岛。
“装饰艺术”流派原本是为修正过度装饰这个误区而产生潮流,但之后却渐渐发展到另个极端,把构筑大楼各种要素统到最小必要程度,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之后,恐怕就连施工方法也会被统设置,为节省无谓浪费,连细节部分都规定得死死。虽然密斯所提倡方法颇具g,m性,却也可以说是时代大环境下必然结果。
虽然也是不得已事,但这样建筑方式在材料方面,除钢铁和玻璃外并没有新创造性。在市场竞争和淘汰法则作用下,随之出现必然是大批量生产。这样还可以使原材料成本降低,并有利于推动施工合理化,也缩减施工天数和工资成本。所以建筑界越来越无法离开这种高明方式,及其所带来美好前景。结果,外观极为相似、毫无个性作品大量涌现,不久后区域划分法斜线限定被废除,更加剧这种情势发展。
密斯·凡作品无疑是无与伦比杰作,但他追随者设计作品中,却混杂进些构思草率、毫无创意无聊东西。这使得曼哈顿高楼虽然高度比进入“现代式设计”阶段之前更高,却丧失以往气势磅礴贵族气质,开始淹没于其他各国采用同样方式模仿造出新兴现代都市平庸之中。
面对这种情况,建筑界又开始新轮反省。九六三年旧泛美大楼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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