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夹克,换上灰色。知道弗朗哥尺寸,所以衣服很合身。但外衣上弹孔和里面衬衫上位置对不上。这是当然。因此有必要再补枪,在尸体身上开个新弹孔。把枪口对准夹克上弹孔,以倾斜角度向下射击,然后又小心翼翼地瞄准衬衫上弹孔位置,在外衣上再开枪。当然,两枪射击角度样,如此处理,弗朗哥应该会被视为身中两枪。
“干完这些后,把没头尸体放回沙发,把塞螺丝人头放到桌脚旁边,弗朗哥尸体终于呈现出艾刚见过样子。然后赶紧收拾,把所有工具用深蓝色外衣包起来,再用塑料垫卷着装进大袋子,脱下手套也放进去。这次没有锁门,路跑到马路对面仓库。当然,这次也得时刻小心不被人发现。
“在仓库洗手间用肥皂仔细洗好几遍手,还用钢丝刷子刷过。开枪时虽然戴着手套,但手指上还是有可能沾上火药。如果警方使用鲁米诺试剂检查,手上还有这个洗脸池恐怕都能测出血迹反应。但既然戴手套,手上问题应该不大。
“把沾着血工具放在仓库还是不大放心,说不准找不到线索警方会找到这儿来。而且万自己被带走询问,时半会儿回不来。要是把善后处理事交给别人做,也可能会出事。再说也不相信任何人。现在开船出海把这些通通丢进海里已经来不及,太晚报警也会引起警方怀疑。没办法,把沾血刀子等工具先用水清洗遍,就藏在自己车子踏板垫下和座位底下,枪也放在起。切处理妥当之后,赶紧跑到八打雁警署报警。
“警署也因地震遭到严重损坏,他们让坐着等,直等很久。这段时间因为心里害怕,差点歇斯底里起来。早知这样,地震发生时就该马上终止计划!简直后悔死。那奇形怪状尸体被人看到,定会使全国哗然,警方肯定会全力侦破,这样计划也定会败露。自己怎会干下这种蠢事,这下完蛋。那时已经彻底绝望,甚至在认真考虑是否该马上逃离这里。还有气味,突然发现身上穿衣服上沾有浓浓血腥味,应该换件衣服再来,事先根本没料到要干那些活。
“这就是当天犯下所有罪行。带警察看过现场后,他们出人意料地根本没有怀疑。仓库没有被检查,也没人问不在场证明,甚至连衣服上血腥味都没有遭到怀疑,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为什。其实那是因为芮娜丝被捕。但之后很长时间里都不知道这件事,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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