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弹孔,都必须用手枪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角度打入才行。”
“嗯……”
“但就像们刚才试验过那样,当时弗朗哥应该是倒在地上。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在地上人开枪
“不,那里是市中心,多开几枪是很危险,会发出声音。这些问题暂且搁下不说,自动手枪开两枪和开三枪所需时间差不多。下个问题,为什子弹射入孔只有两个,但死者体内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问题,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想开三枪就开三枪也无妨,但为什只留下两个弹孔?”
边往沙发上坐,边回答道:“不懂你意思,为什这做不行?”
“意思是,凶手似乎有什非要这做原因,但原因是什呢?”
这里面定有什必须这做原因。到底是为什呢?真有什特别原因吗?”
“嗯……”躺在地上想想,然后说,“应该不会有吧。”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行为,这是其。其二,们把时间稍微倒回去点,凶手为什非要开第二枪?枪就足以让弗朗哥毙命呀。”
爬起来说道:“那是因为不放心吧。为慎重起见,再补枪。”
“不放心什?”
“你是说,他有非这做原因……吗?”
“是这认为。想,这些问题都是由同个原因派生出来。子弹有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对吧?死者在中第枪时就已经毙命,凶手没必要再开第二枪,但他还是开,所以才出现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原因就在这儿!”他不等讲完,就抢着说道,“开三枪留下两个孔;开枪就够,却还是开两枪。也就是说,这名凶手非得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
“啊?个弹孔不行啊……”
“担心没打中心脏……”
“那他为什又要冒风险用枪抵住对方胸口?为不就是要让他枪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
“凭手感就能知道打偏没有,事实上也没有打偏。凶手根本没必要开第二枪,但他为什开两枪?”
“可是,洁,也没有人说绝对不能开两枪吧?为保险起见,况且凶手当时定还有时间,开两枪话,对方就不会有没死透可能。这样也许不够干净利落,但可以让对方必死无疑。这不算什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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