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那是被碾死者脚印,没有回家也是理所当然。然而,认为有必要做更深层考虑。犯罪天才如博士夫人者,怎会忘让脚印回去呢?即使PL商会收据没有十分偶然地从列车车窗掉落下来,那她不就仍然在唯之线索所在地,留下笨拙蛛丝马迹吗?
上述第三点中所提及狗脚印,就是解决这疑问关键。当将狗脚印与博士夫人这唯疏忽结合起来考虑时,便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想必,夫人原本是打算穿着博士平口皮鞋往返于铁轨与自家之间。并且,肯定想另外选条不会留下脚印路先走到铁轨处。然而,滑稽是,这时出现个捣乱者,那就是夫人爱犬约翰——这个名字,还是今天造访博士家时从女佣嘴里听来——它十分敏锐地观察到夫人异常行为,并在旁不停地叫唤。夫人担心狗叫声会惊醒家里人,从而发现自己异常行为,所以觉得不能再磨磨蹭蹭。即便没吵醒家人,要是将附近狗都招来,也很难对付。于是,夫人灵机动,想到个顺水推舟,既能将约翰支走,又能实施自己计划妙招。
根据今天调查得知,约翰早就被训练出将些小东西叼回家技能。般是在与主人同行时,会吩咐它将什东西送回家,让它养成这样习惯。每逢这时,约翰便会将东西叼回家,并放到里屋房间里。在博士家发现另种情况是,从后门进入要到达里屋房间,必须通过环绕内院木板围墙上扇木门。可这扇木门像西式建筑门样,装有弹簧,只能往里推开。
博士夫人正是巧妙地利用这两点。解狗人想必都不会反对如此说法,那就是:光是口头上叫狗走开是没用,而要它去做某事——譬如说,将木片扔得远远,让它去叼回来之类——狗肯定会忠实地执行。夫人正是利用狗这动物心理,将平口皮鞋交给约翰,让它离开现场。并且希望借此将皮鞋至少放到里屋檐廊旁——估计当时防雨门是关着,所以约翰不能如既往地将皮鞋放入房间;以及不让狗再次来到现场——因为内院围墙上那扇木门,从里面推不开。
以上,无非是结合“没有回家脚印”和狗脚印等,以及博士夫人犯罪天才而展开想象。对此,或许有人会指责过于穿凿附会。当然,如果说“没有回家脚印”其实只是夫人百密疏,而狗脚印,则是夫人早就计划好、处理皮鞋方案部分也未尝不可。但是,不管怎样,都无法动摇所主张“夫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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