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另方显而易见是个冒牌货。双方
这场吵闹,尽管旁人丝毫并未察觉其中
花招,然而他作为
名旁观者,又身为人类心理
研究家,不由得强烈地感到,如果这是预先安排好
话,那就与好计没有什
两样
。至于这个承租人也罢,店老板也罢,多半压根儿就不是另外那个人[155],他(布卢姆)理所当然地不禁感到,除非你是个地地道道
头号大笨蛋,否则就绝不要去理睬这号人。在私生活中订下
条金科玉律,绝不跟他们打任何交道,更不要牵涉到其阴谋诡计中去。因为总会有偶尔冒出个达尼曼[156]前来行骗
可能性,像丹尼斯或彼得·凯里[157]那样,在女王——不,现在是国王——
法庭上供出对同犯不利
证据。这种事单是想想就令人厌恶。此外,他从原则上就讨厌那种为非作歹、罪恶累累
生涯。犯罪倾向从来不曾以任何形状或形式在他内心里萌生过(尽管仍不改初衷),然而对这个基于政治信念,真正拿出勇气举刀——白晃晃
刀——
人,他
确还是怀着
腔敬慕之情,但是就他个人而言,他是决不愿意参与进去
,这跟他不愿意被卷进南国那种由于情爱而引起
族间仇杀案中去是
样
。要
拥有她,要
就为她而上绞架——这种时候,通常都是丈夫为
妻子跟那个幸运男子之间
关系(丈夫曾派人监视那两个人
行动),跟她争吵
几句。他所膜拜
人儿竟在婚后与人私通[158],结果,他用刀子把她砍伤致死。这时他忽然想起绰号“剥山羊皮”
菲茨,只不过曾经替伤害事件
真凶赶过
辆马车而已。倘若他所听到
话属实,菲茨并没有实际参加那场伏击。事实上,司法界
位权威就是这
替他辩护
,从而救
他
命。不管怎样,而今这已成
古老
故事,至于
们这位冒牌
“什
皮”,显然活得太长,早已不再为世人所垂青
。他本该寿终正寝,或者上高高
绞刑架[159]呢。就像女演员
样,老说这是告别演出——绝对是最后
场——接着又笑眯眯地重新登台。这当然是天性喽,落落大方得过
头,完全不懂得节制什
,总是扑过去咬骨头影儿[160]。同样地,他极其机敏地猜到约翰尼·利弗在码头
带徘徊
时候,想必在“老爱尔兰”酒店
融洽气氛下唱起《回到爱琳来》等曲调,散
些财。至于另外
些人,不久之前他还曾听见其中
个说起那句隐语来着,他告诉斯蒂芬,自己是怎样简捷而有效地让那个出口不逊
人闭上嘴巴。
“那傢伙不知怎来被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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