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我在贫民窟里,认识已将近两年的邻居、朋友和病人,我已是个富人。为使坐牢期间的伤口尽快愈合,我在印度宾馆包了一间房,由哈德拜买单。铺了瓷砖的干净浴室和柔软床垫,的确有助于我复原。但搬到这里住,不只是为了养伤。事实上,我在阿瑟路监狱待的那几个月,心灵所受的伤害更大于对肉体。邻居拉德哈死于霍乱,和我英语班里那两名男孩的事,使我心中的愧疚一直挥之不去,让我无法平静。监狱的折磨及深深的无力感,这两件事我若是只碰上其中一桩,或许可以熬过精神的折磨,然后在复原得差不多时,回到刀反显馨、悲惨的贫民窟。但这两件事加起来,就不是我脆弱的自尊所能承受,我无法再住在贫民窟,连在那里睡觉过夜都没办法。
我常去找普拉巴克、强尼、卡西姆、吉滕德拉,继续到诊所帮忙,每星期花两天下午照顾病人。但那股结合了傲慢与无忧无虑的奇怪心情,使我得以成为贫民窟医生的心情,已然远去,我不觉得那会再回来。每个人性格中善良的那一面,最深处都带有些许傲慢。当我未能保住邻居性命,甚至连她生病都不知道时,那份傲慢已离我而去。而每个奉献的决心,在最深处都有一份天真,不可或缺而坚定的天真。但当我踉踉跄跄走出那个印度监狱时,那份天真动摇了:我的微笑,一如我的脚步,都因为脚镣的回忆而残废。搬出贫民窟一事,与我身上的伤和心灵状态同样大有关系,或者说,与我的心灵状态关系更大。
贫民窟友人接受了我搬出去的决定,毫无质疑,没有任何意见。每次我回去,他们都热情欢迎,要我参加贫民窟的日常生活和庆祝活动——婚礼、节庆、小区大会或板球赛,仿佛我仍住在那里,仍跟他们一起干活。看到我骨瘦如柴的身子,看到狱卒在我皮肤上烙下的伤疤,他们震惊、难过,既使如此,他们仍绝口不提监狱。我想,原因之一在于他们知道我想必觉得羞愧,不想让我难堪。他们若被关进狱中,也会同样感到羞愧。另一个原因,乃是普拉巴克、强尼·雪茄,或许还有卡西姆·阿里,可能心怀愧疚,愧疚于他们没想到去找我,因而没能去救我。他们全不知道我被捕。他们以为我只是厌倦了贫民窟生活,于是回去我舒服的国家过舒服的生活,一如他们认识的每个游客或旅人。
而那最终也促使我不愿回贫民窟。我在贫民窟付出了那么多,他们竟然认为我会不告而别,尽管他们慷慨地让我加人他们拥挤、破旧、杂乱的生活,但那样的心态实在叫我吃惊且难过。
因此,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