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从口袋里掏出个钱夹。钱夹里除有几张票面上有褐色污点钞票外,别无他物。连张名片也没有,另外……
再翻翻上衣口袋。哟!总算发现点别东西,拿出来看,原来是个钥匙夹。上面挂着把车钥匙和把房门钥匙。钥匙君,你现在才跑出来看窘样吗……
不过它起码告诉车就停在附近。但知道这点又有什用?根本不知道哪辆车是。再厉害侦探也不能仅凭把钥匙夹和个钱夹就推断出名字吧!这两样东西都是皮革制品,上面也没有姓名首字母缩写记号,完完全全普通货。何况对这些东西点儿印象也没有,就好像是别人东西样。
还是边走边想吧。不过没走几步就开始觉得窝火,从来没碰到过这荒唐事!
不久之前,应该还过着极其普通生活,却突然忘车子停在这条街什地
抖,笑得涕泪横流。
恐怕这就是“疯”定义。切就像场愚蠢无比闹剧。
其实记忆这种东西根本靠不住。它不像可乐瓶那样可以紧紧握在手里——当们不需要它时候,把它放在桌上,可乐瓶也不会消失;想喝时候只要轻轻松松地拿过来就是。但记忆却不样,不小心丢在哪个角落,想要时候,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所谓“记忆永远存在”这种话只不过是人类自安慰鬼话。
应该说们生命就是依赖于记忆被动存在,如果个人记忆消失,那他和从来没活过有什两样?他过去生活,说过话,都不存在。但人们却十分自信地认为记忆就像自己在太阳下影子样,无论发生什事,都绝对不会消失。
是谁?来这里做什?是去上班,还是下班?工作是什?今天是几月几日?这里是哪里?
没有记忆,人类就很难解释自己存在。和周围关系都消失,连人格也随之消失。个人,就是这个人所属世界代表,同时也是这个世界分子。只有感觉到世界,才能拥有存在感。们会指着自己身体说“”,也就是这个道理。
见鬼!现在还有闲心扯这些!
不管!就算现实像猪在天上飞那无稽,但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总是个铁事实。天就要黑,必须做点什才好。就算是个三无产品,也应该有个出产地——自己家吧。
试着推理出自己身份吧。
摸摸口袋,看看有没有身份证之类东西。如果有话,那就简单,上面肯定会写着姓名和住址,那恢复记忆就轻而易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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