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就行,或者等他们老再放出去也无妨。他们老就无法再做坏事。把杀人人杀,当做处罚,这也是杀人,两者都有罪过。何况还让众人观看杀人过程,简直是种极端低级趣味。这个行动本身不就是种罪过?
如果定要杀谁,只有伯爵夫人该杀。理由并不是赎罪,而是因为她已经无可救药地彻底疯。如果让她活着,又不剥夺她身份,旦条件具备,她定还会重新犯罪。她完全没有道德观念,不认为自己干过坏事,没有丝毫悔意。她认为自己拥有那种权利,只是做理所当然事情而已。如果为让这种人完全从社会清除干净而杀掉她,还是可以接受,这也许可以稍微告慰无辜死去威娜。
但最后弗洛伦斯还是决定去趟罗马尼亚,因为卢迪直热心鼓动她去,甚至说过,你不去话就自己个人去。自从逃回家后,她人独处时总会感觉害怕,总觉得那个发疯夫人随时可能举着皮鞭出现在眼前。那个女人自从待在城里时候开始,就已经是个幽灵,无论如何无法想象她还真真切切地活在这个世界,和自己样呼吸着空气。她其实就是活着幽灵。
拗不过卢迪,弗洛伦斯还是准备好两人吃东西。从行刑那天算起,他们提前两天时间前往赛伊特城前广场。对她而言,这是趟并不让她开心旅行。
听说有个勇敢女孩从吸血鬼城堡逃出来,那个女孩逃脱成这次行刑最终原因,这样传言不仅传遍瓦拉几亚村庄,慢慢也已经传到附近村子里。这让弗洛伦斯十分畏葸。村里人都想听她说说这段经历,这竟然使她几乎天到晚不敢出门。更何况还要亲自跑到公开处刑场所去,那里肯定挤满最想听听自己遭遇人。如果人们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女孩,恐怕很难脱得开身。光是想到自己特意长途跋涉跑到那种地方去,心情就格外堵得慌。
半路住在旅馆时,她也尽量不让别人认出自己就是那个女孩,不想引人注意。但是卢迪却是特别喜欢得意扬扬地在人前讲述那段经历,她几次要他赶紧闭嘴。因为不管处刑对象是谁,她都无法容忍由于自己原因造成别人被杀。
执行死刑那天是个天气晴朗星期日。弗洛伦斯他们从离得较远旅馆出发,急急忙忙赶到广场时已经接近中午。广场上到处挤满人,连要转过身子都不容易。但是居然有人还在人山人海中挤来挤去,大声叫卖着面包和点心。好像参加节日祭典样,人人脸上露出副毫无所谓样子。他们残酷无情,给弗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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