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鲜血还不断从罗斯的尸体上慢慢流下来。伊丽莎白仰起头,让血慢慢滴在自己的脸上。让额头和鼻子都能沾满血,她还前后仰动头部,让血也能流进嘴里。她欣喜地把血咽了下去。就这样,她心满意足地尽情享受着血浴的乐趣。
第二天一早,伊丽莎白以充满自信的表情和态度出现在仆人们面前,她落落大方的举止显示出一股威严。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伊丽莎白·巴托里在周围的人眼里的确觉得变得漂亮多了。
这种美容方法,从现代的医学角度来看,是否有效并无定论。即使有效,大概也没有哪位医生有勇气如此下结论吧?无论如何,只有当本人对此深信不疑,而且十分自信的时候,也许才能让周围的人觉得她变美了。说实话,我只是个平庸的普通人,只能这样理解这件历史上发生过的事。
从此以后,偷偷处理被伊丽莎白弄死的年轻女尸,就成为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两个男人最重要的工作了。虽说是发生在身份高贵的人居住的深宫内苑的秘事,但若是被人见到尸体,也会引出耸人听闻的飞语流言。而人们的嘴是挡不住的。其实他们俩处理得很干净,一晃十年过去了,这种惊天动地的行径一点儿也没传到城外去。
此后,伊丽莎白凡是泡过血浴之后,马上就能感觉皮肤变得滋润了,但是只要过了一星期,她又觉得自己皮肤变得松弛起来,皱纹变深了,色泽灰暗了。这种心情又开始折磨着她。一想到过上三四个月不沾血,皮肤就将老化得无法挽回,她就急得发疯。
必须泡血浴!必须让皮肤沾上血!必须喝血!一旦开始这么想,脑子里这种强迫感就完全主宰了她,心里急得像有一只手在揪着。简直无法忍耐,眼巴巴地盼着伺候自己的女仆再出些小差错。
有时候她也会故意让女仆出差错,她先吩咐女仆做一件事,再歇斯底里地用连珠炮似的声音催促她们,让女仆们手足无措,等真的弄坏了什么贵重物品时,伊丽莎白表面上,bao跳如雷,心中却美滋滋的,然后就命令托尔科把人拖进地下室里去。
在采集鲜血时,她必定要把被害人全身脱光后吊在天花板上。这么做有几个意义。首先,外界传说她有性虐待的癖好,我想这种姿态的女性也许确实可以让她感觉兴奋。其次,还有其他现实上的理由:
第一,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会浪费不少宝贵的鲜血,因为穿着衣服的话布料会吸掉一些血,减少可采集到的血量。
第二,伊丽莎白与生俱来的灵感使她觉得,最能给自己的肌肤带来最佳效果的是年轻处女的鲜血。以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