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经过二十四小时后,僵直现象会开始缓解。所以,根据尸体僵直的程度,可以非常精确地推定死后的经过时间。”
“嗯。”
“但大致上三天之后,僵直现象就消失了。”
“嗯。”
“所以,一方面根据尸体僵直的缓解程度,我凭经验推断这尸体已经过了三十六小时;另一方面尸体已开始出现腐败性变色,下腹部呈现绿色,这也证实了三十六小时这数字的可靠性。”
“正是如此。”
“这时间间隔太长啦!能不能缩短一点?譬如根据体温下降的情况来推算。”
“体温下降在这个案子里起不了作用呀。即使是最普通的案子,尸体的温度在二十四小时后就与周围的温度相等了。这就是说,利用体温下降来推算的方法只适用于死亡二十四小时以内的尸体,而那女人大概已经死了两天了。”
“尸斑呢?”
“尸斑的时间就更短了,死去十五小时以后尸斑就基本上到达饱和了。”
能苦笑,回答说:“不知道。”
成城警署的一名刑警则提出可以从不在场证明下手。吉敷答说这是当然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缩短死亡推定时间的间隔。
会议结束后,吉敷与船田相对而坐。
“你说发现那女人时她已经死亡超过三十六小时,但还不到五十小时?”吉敷问道。
“对,没错。”船田回答。
“明白了。那么四十八小时呢?”
“经过四十八小时后,尸体将出现各种特征。例如经解剖发现肝脏和胃黏膜等出现血色
“那么尸体僵直程度呢?”
“一一回答这些问题可要花不少时间。当然,尸体僵直对于判断死亡时间很有帮助。人死后两到三小时后开始出现僵直,到了第五至第六小时又可能出现二度僵直。所谓二度僵直,是指在外力作用下让尸体改变姿势,然后在这种姿势下出现再次僵直。但过了六小时后,就不会再出现僵直现象了。”
“嗯。”
“人体在死后十二至十五小时,僵直现象会达到最高峰。”
“嗯。”
“这么说来就有十四小时的间隔了?”
“是的。这案子情况十分特殊,就算是老练的法医也不敢轻易缩短死亡推定时间。”
“为什么?冒点险没关系吧!要是船田君能再缩短死亡推定时间的间隔,那才是功德无量啊。”
“但要是出现偏差,你不但不会谢我,反而要怪我了。”
“所谓三十六小时至五十小时,是以我们到达现场的二十日下午五点倒推回去计算的。所以那女人是在一月十八日十五点——也就是下午三点——到十九日上午五点之间死亡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