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高大的女人,身材较高,体重约二十英石[5]。弹力长筒袜,平底凉鞋,一身克林普纶材质[6]的连衣裙,一条尼龙头巾。她可能脸上搽了粉(保持良好仪容),但没有涂口红(草草了事)。
眼前的她挤在电话亭里,不成比例的庞大,大于现实中的她。她就如同一个童话故事,一切尺寸都随意且不稳定。她赫然现形。她膨胀延展。直到后来,很久以后,太久以后,我才了解,完全属于她自己的部分是多么微小。那个无人抱起的婴儿。那个依然在她身体里面未曾被怀胎的孩子。
不过那一天她以震怒的肩膀撑住了气势。她说:“这是我头一次不得不用假名字订购一本书。”
我试图解释我想做的事。我是个胸怀抱负的作家,我认为无论是什么身份,倘若没有抱负,做任何事都毫无意义。一九八五年并非回忆录的背景,更何况,我也不是在写回忆录。我试图摆脱这样的成见:女性多半书写“经验”,这就是她们所知的范围,而男性则宽泛大胆地展开创作,他们用大张画布,进行形式革新实验。简·奥斯汀说自己在四寸象牙上写作,书写观察到的细微琐事,亨利·詹姆斯误解了这一说法。人们对艾米莉·狄金森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也有大致相同的评说。这些话令我气愤。不管怎么说,经验与实验难道不能兼而有之?观察与想象不能兼具吗?女性为何要受限于任何事任何人?女性为何不能对文学有抱负、对自己有抱负?
温特森太太不认同这些。她相当清楚作家是一群耽于性事的波希米亚人,无规无矩,不事生产。在我们家书籍是被禁的——这我往后再解释——而我写了一本书,出版了,得了奖……此刻,我正站在电话亭里对她大谈文学、辩说女性主义……
话筒传来嘟嘟声,投入硬币,她的声音如海水般涨退,我心想:“你为什么不为我感到骄傲?”
话筒传来嘟嘟声,投入硬币,我再一次被锁在门外,坐在台阶上。天寒地冻,我屁股底下垫了一张报纸,身子蜷缩在粗呢大衣里。
有个女人经过,我认识她。她给了我一袋炸薯条。她知道我母亲是个怎样的人。
我们家的灯亮着。爸爸在值夜班,她可以上床去睡,但她不会睡觉。她整夜读圣经,爸爸回来时会让我进去,他什么也不说,她也是,我们表现得好像把孩子整夜关在门外很正常,从不和丈夫同床也很正常。有两副假牙、在放抹布的抽屉里藏一把左轮手枪都很正常……
我们仍在电话亭里通话。她告诉我,我的成功来自魔鬼——错误婴儿床的看守者。她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