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应该打烂他脸,也许应该朝他脸上吐口水咒骂他,也许应该天涯海角追杀他,不杀他绝不罢休,然而,毕竟不是禽兽。过去已经过去,就算杀他也改变不过去切,不是吗?”
“对。”
“好,们该去看看叛徒。”然后他站起来,膝盖发出嘎吱声。于是跟在他后面走进屋子里。
后来,有天,乐善德医生告诉,他能做都已经做,叛徒已经不需要继续待在他家。他把叛徒交给们,于是们就把它放在小货车后面,带它回家。
爱狗。它身上白毛越来越少,露出底下死灰皮肤。它头疤痕累累,扭曲变形。它那条萎缩腿包着绷带,瘦得像竹竿。尽管如此,依然爱它。妈妈不忍心看到它,不敢靠近它。至于爸爸呢,他偶尔会重提安乐死事,但根本不想听。叛徒是狗,它还活着。
它不吃不喝,整天窝在狗栏里,因为它条腿瘸,几乎没办法走路。它瘦得皮包骨头,根根肋骨几乎可以数得出来,而且隔着薄薄皮肤,甚至看得到骨头断裂边缘。每天下午,当放学回到家,它会愣愣地看着,摇几下尾巴,然后,会拍拍它。可是,必须坦白承认,每当碰触到它身体,都会不由自主地起鸡皮疙瘩。而它总是失魂落魄地凝视着不知名远方,仿佛感觉不到就在它面前,仿佛根本看不到。它常常这样失魂落魄很久,然后才会回过神来。那几个死党都说叛徒生病,劝让它安乐死。可是会反问他们,要是有天他们生病,他们希不希望医生让他们安乐死?每次听这样说,他们就闭嘴。
秋天到,鬼魂也开始活跃起来。
万圣节快到,五角商店架子上开始摆满五花八门万圣节商品,有装着鬼怪道具服和面具纸盒,五彩缤纷魔法棒,女巫帽,橡皮做南瓜鬼头,还有黑色蜘蛛网,上面有蜘蛛。黄昏时刻,凉飕飕风吹过沉寂静肃山岭,你感觉得到风中弥漫着鬼魅气息。那些鬼魂已经开始凝聚力量,准备迎接10月。如果你愿意聆听,说不定可以听到他们在对你倾诉。由于平常对怪物特别有兴趣,所以那几个死党和爸妈都致认定万圣节定是最喜欢节日。他们猜得没错,万圣节确实是最喜欢节日,只不过,原因并不是他们所想那样。他们以为喜欢在衣橱里挂满骷髅模型,他们以为喜欢万圣节晚上那些稀奇古怪活动,他们以为喜欢跑到山上那栋阴森房子,喜欢那些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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