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想回家。”
司机从后视镜偷瞄了我几眼。
“你今天晚上很不顺。”他说。
“看得出来吗?”
“我以为你喝醉了,结果不是。你衣服破了,脸上还有血。”
凌晨两点站在十字路口中央,一副无家可归、精神错乱的样子,换作是我,恐怕也不想载这种客人。
走来,一边喊着要我别让车开走。
我数完身上的资产了——三百三十二美元外加三张过期的信用卡。
我爬上后座,告诉他我要去洛根广场。
“距离这里四十公里!”
“我会付你双倍的钱。”
“你遇上麻烦了。”他说。
“对。”
“什么事?”
“我也说不清楚。”
“我载你去医院。”
他从后视镜里怒视我。
“钱呢?”
我拿出一张百元钞递向前座:“剩下的到了以后再付。”
他抢过钞票,立刻加速通过十字路口,与那群醉汉擦身而过。
我仔细检视一下钞票夹,在钞票与信用卡下面有一张伊利诺伊州驾照,上面大头照里的人是我,但我从未见过这张驾照。另外还有一张健身房会员卡和健康保险卡,我从未去过那家健身房,也从未买过那家公司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