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在场证明的野本先生怎么会有机会行凶呢?让我们重新梳理一下吧。警方此前一直认定凶案发生在十一点十分到午夜零点之间。而野本先生在十一点十一分在走廊里遇见了您,跟您一起去了酒吧,一直待到零点。于是警方便认为,他只有可能在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时间里犯案。要想从民宿主屋赶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再回来,一分钟是肯定不够用的,于是野本先生的不在
一样,所以这样的交换是可行的。当然,离开钟楼的时候,凶手摸过黑岩先生的衣服口袋,拿走了他的房门钥匙。另外,凶手把自己的鞋给黑岩先生了,这就意味他在回到主屋之后是没有鞋穿的,直到拿到黑岩先生的鞋为止。所以凶手肯定也没有忘记带上黑岩先生塞在大衣口袋或者其他地方的拖鞋。
“上述推理也能同时证明龙平同学的清白。凶手去钟楼的时间比黑岩先生更早。因此跟您一起目击到黑岩先生前往钟楼的龙平同学不可能是凶手。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他比黑岩先生更早去钟楼,又在十一点十分以后回到了主屋。也就是说,这个人至少不具备十一点前到十一点十分之间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这个人能跟黑岩先生换鞋,可见他也是男性,而且鞋子的尺码跟黑岩先生一样,都是25码。”
“是野本和彦吧?”
“嗯。野本先生声称他在八点半用完晚餐后回房了,一直待到十一点十一分,然后就在走廊碰巧遇见了您,跟您一起去了酒吧,所以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穿25码的鞋,跟黑岩先生一样。”
“原来我十一点十一分在走廊遇见他的时候,他是刚从钟楼回来啊?”
“是的。”时乃点了点头。
“您误以为那时野本先生是刚从自己房里出来,殊不知他是穿着长靴从钟楼走回主屋的后门,换上从黑岩先生那里抢来的拖鞋,正要溜进人家的房间,把人家的鞋子占为己有呢。黑岩先生的房间在二楼,所以野本先生应该是刚好从您的房门口走过,准备往楼梯那里去。可是那一幕到了您眼里,就变成了‘他刚走出自己的房间’。
“‘我正要去酒吧呢,您也是吗?’——被您这么一问,野本先生立刻改了主意。他当时正要溜进黑岩先生的房间,十分心虚。他生怕自己要是回答‘我不去酒吧’,您会猜出他的真正目的,于是便顺势撒谎说,他也准备去酒吧,等到深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再去黑岩先生的房间也不迟。”
野本前脚刚杀了人,后脚就遇见了我,想必也是吓了一跳,却完全没表现在脸上。这胆量着实教人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