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在场证明野本先生怎
会有机会行凶呢?让
们重新梳理
下吧。警方此前
直认定凶案发生在十
点十分到午夜零点之间。而野本先生在十
点十
分在走廊里遇见
您,跟您
起去
酒吧,
直待到零点。于是警方便认为,他只有可能在十
点十分到十
分
那
分钟时间里犯案。要想从民宿主屋赶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再回来,
分钟是肯定不够用
,于是野本先生
不在
样,所以这样
交换是可行
。当然,离开钟楼
时候,凶手摸过黑岩先生
衣服口袋,拿走
他
房门钥匙。另外,凶手把自己
鞋给黑岩先生
,这就意味他在回到主屋之后是没有鞋穿
,直到拿到黑岩先生
鞋为止。所以凶手肯定也没有忘记带上黑岩先生塞在大衣口袋或者其他地方
拖鞋。
“上述推理也能同时证明龙平同学清白。凶手去钟楼
时间比黑岩先生更早。因此跟您
起目击到黑岩先生前往钟楼
龙平同学不可能是凶手。
“那凶手究竟是谁呢?他比黑岩先生更早去钟楼,又在十
点十分以后回到
主屋。也就是说,这个人至少不具备十
点前到十
点十分之间
不在场证明。而且这个人能跟黑岩先生换鞋,可见他也是男性,而且鞋子
尺码跟黑岩先生
样,都是25码。”
“是野本和彦吧?”
“嗯。野本先生声称他在八点半用完晚餐后回房,
直待到十
点十
分,然后就在走廊碰巧遇见
您,跟您
起去
酒吧,所以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穿25码
鞋,跟黑岩先生
样。”
“原来十
点十
分在走廊遇见他
时候,他是刚从钟楼回来啊?”
“是。”时乃点
点头。
“您误以为那时野本先生是刚从自己房里出来,殊不知他是穿着长靴从钟楼走回主屋后门,换上从黑岩先生那里抢来
拖鞋,正要溜进人家
房间,把人家
鞋子占为己有呢。黑岩先生
房间在二楼,所以野本先生应该是刚好从您
房门口走过,准备往楼梯那里去。可是那
幕到
您眼里,就变成
‘他刚走出自己
房间’。
“‘正要去酒吧呢,您也是吗?’——被您这
问,野本先生立刻改
主意。他当时正要溜进黑岩先生
房间,十分心虚。他生怕自己要是回答‘
不去酒吧’,您会猜出他
真正目
,于是便顺势撒谎说,他也准备去酒吧,等到深更半夜,大家都睡熟
,再去黑岩先生
房间也不迟。”
野本前脚刚杀人,后脚就遇见
,想必也是吓
跳,却完全没表现在脸上。这胆量着实教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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