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到了闪烁的阳光下,清风扑面,两人沿着沉闷乏味的尤斯顿路走着。路人惊奇地瞅着这个一脸沉郁、身板厚实的年轻人,他身着不合体的粗衣,却与这样一个举止优雅、面容姣好的姑娘相伴而行。他就像一个手拿着一朵玫瑰赶路的粗俗花匠。
吉姆不时遇到陌生人探询的目光,每次他都会皱眉。他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天才到晚年才会有这种脾性,庸人则时刻不曾摆脱。然而,西比尔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产生的效果。她的爱意正在她微笑的双唇上颤动。她正想着迷人王子,可能为了更好地想他,她没有说起他,倒是一直喋喋不休吉姆出海要乘的船,谈着他一定能发现的金子,说着某位妙不可言的女继承人,而他必定会从邪恶的红衫丛林强盗手中救出她的命。因为他不会一直做水手,或货仓管理员,或他要从事的任何工作。啊,不!水手的生活是可怕的。设想一下:他被囚锢在可怕的船上,山峰似的巨浪嘶吼着扑来,黑风吹倒桅杆,把船帆撕裂成尖叫着的长条!他将在墨尔本离船上岸,与船长礼貌道别,就立刻奔金矿而去。不用一周时间,他就能遇到一大块纯金,这是迄今所发现的最大的金块,由运货马车,在六名骑警护送下,送到海岸。丛林强盗三次袭击他们,但都大败而逃,死伤
唇。“照看好西比尔,妈妈,”他喊道,“照看好她。”
“我的儿子,你让我很难过。我对西比尔一向特别关心。当然,如果这位绅士富有,为什么她不该与他订婚呢?我相信他出身贵族,我一定得说,他看上去完全是贵族做派。对西比尔而言,这可能是一桩最体面的婚姻。他们会成为天作之合。他漂亮的外表真是让人难忘,每个人都注意到了他俩。”
小伙子咕咕哝哝说了些什么,用粗手指敲着窗玻璃。他刚转身要说什么,门开了,西比尔跑了进来。
“你们俩怎么那么严肃!”她喊道,“怎么了?”
“没事儿,”他回答,“我想人有时就得严肃。再见,妈妈,我五点吃晚饭。除了衬衣,其他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所以你不用麻烦了。”
“再见,我的儿子。”她欠身回答,显得既庄严又紧张。
儿子与自己说话的语气让她非常生气,而他流露出的某种神情又让她感到害怕。
“吻吻我,妈妈。”姑娘说。她花瓣般的双唇触到妇人憔悴的面颊,融化了她脸上的冰霜。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文恩太太喊着,仰头看着天花板,仿佛在寻找顶层观众席。
“走吧,西比尔。”弟弟不耐烦地说道。他讨厌母亲假模假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