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的窝,而不是一个有前科的罪犯和一对老胖娼妓寻欢作乐之地。而后我梳洗完,便叫来鬓发斑白的听差取行李。
一切都好极了。她,坐在休息厅的一张堆满软垫的血红色扶手椅里,沉浸在一本恐怖的电影画报中。一位年龄和我相仿、穿苏格兰粗呢衣服的人(那地方的风格一夜之间变得很有假乡绅气了)正越过他熄灭了的香烟和旧报纸盯着我的洛丽塔看。她穿着白袜和运动鞋,和那身耀眼的方领粉色长裙;—抹疲惫灯光的溅落,显出金黄色在她温热褐色的四肢上。她坐在那儿,两条腿不经意地高高交叉着,她被遮暗的眉眼在宇行间扫描着,不时眨动一下。比尔的妻子在他们初逢以前就从远方为他祈祷过:她实际上曾暗自崇拜过那位年轻的男演员,那时他却正在施沃布杂货店吃圣代。没有什么能比她翘俏的狮子鼻、满脸雀斑或赤裸的脖颈上的紫点更孩子气的了,那是神话里的吸血鬼在她玉颈上饱饮一顿的结果,也没有什么比她的舌头不经意在她肿胀的唇上舔出一点点玫瑰色斑瘀更可爱的了;没有什么比读有关吉尔的文章更无害的了,她是个充满活力的女明星,自己做衣服,还是专修严肃文学的学生;没有什么比柔腻滑洁的躯干上那一丛光润的褐色毛发中的那个部分更天真无邪的了;没有什么更单纯的了——但是,假使那*恶的人,不管他是谁——想想看,他酷似我的瑞士叔叔古斯塔夫,也是一位透支金额的大崇拜者——知道我的每一根神经仍然涂抹着对她身体的热情而颤响,他会体验到一种多么令人作呕的嫉妒——那身体是一个必夺人魂魄的恶魔乔装成雌性的孩子。
粉猪斯伍恩先生完全确信我妻子没打过电话来吗?他确信。如果她打来,他能否告诉她我们已经出发去克莱尔姨妈家了么?他会的,当然。我付了钱,把洛从椅子上叫起来。
她的眼一直不离杂志上了车。被带到南边的一家所谓咖啡店,她还在看着。噢,她胃口不坏。她吃时甚至还能把杂志放下,但一种奇异的愁容取代了她习惯的快活。我知道小洛可能会非常别扭,因此我鼓起勇气,张嘴笑了笑,等待她的一阵狂风,bao雨。我没洗澡,没刮胡子,没排过大便。我的神经嘈闹一片。我不喜欢我的小情人在我试图说几句随便话时又耸肩又撑大鼻孔的样子。菲立斯去缅因和她父母团聚之前知道出事了吗?我面带微笑地问。“喂,”洛做哭丧的鬼脸说,“我们还是丢掉这个话题吧。”我然后又试着——也失败了,无论我怎么咂唇作响——用公路地图引起她的兴趣。让我提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