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娘是寡妇,新郎是鳏夫;当前者在“我们伟大的小城”居住不到两年,后者则不满一月;当光生只盼一切倒楣事越快越好地结束,夫人又带着宽容的微笑屈服了;那么,我的读者,婚礼一般说来就是一件“静悄悄”的喜事。新娘可能会省却桔花的皇冠,安心她的指尖罩,也不会在一本祈祷书中带上一枝白兰。新娘的小女儿或许能为亨与亨的结合仪式添加一笔生动的朱红色,但我知道我不敢对被迫于困境的洛丽塔过于温柔因此同意此时不值得把那孩子从她衷爱的Q营地拉走。
我的自命多情又孤独的夏洛特在日常生活中却又颇爱交际。另外,我还发现她尽管本能控制自己的心或眼泪,倒是位很有自信的女人。她刚刚作上了我的夫人(她的“急切又神经紧张的爱人”——一位英勇的爱人!——虽然服用了兴奋剂仍然有些初期的困难,但对此,他用他旧时代甜言蜜意的浪漫温柔充足地补偿了她)好人夏洛特便问起我与上帝的关系。我本可以回答说我的思想很开放;但结果却说———将我的敬意献给了一套虔诚的陈词滥调——我骂信主宰宇宙的神灵。她低头看她的指甲,又问我家里是否有什么奇异的血统。
我反问她,如果我父亲的外祖父是,比如说,土耳其人,她是否还要和我结婚。她说这倒无所谓;不过,一旦她发现我根本不信仰“我们的基督上帝”,她就要z.sha。她说得那么严肃,使我不寒而栗。就在那时我知道,她是个根有信仰的女人。
噢,她确是非常有教养的:每次在她流畅的谈话中稍有停顿,每次把“xin封”读作“xia封”,她都要说“请原谅”;无论何时与她的女友交谈都称我为亨伯特先生。我想如果我拖着一束迷人的光进入公众圈,定会令她欣喜异常。结婚那天,对我的一小段采访在拉姆斯代尔《日报》的“社会栏”上登了出来,还附有夏洛特的玉照,一只眉毛挑起来,名字还拼错了(“黑兹尔”)。尽管有这等尴尬事,这种大出风头还是使她振奋不已———我也因难堪的快乐而摇头晃脑了。夏洛待开始热衷干教会事务,又设法结识了洛的同学比较出色的母亲,近二十个月来,地已经成为—名即使不是卓著的,至少也是值得接受的公民;但在此之前她从未出现在激动人心的专栏中,是我,埃德加,亨·亨伯特先生(我加上埃德加只为了装装样子),“作家兼探险家”,才使她扬名。麦库的兄弟问我曾写过什么。不管我告诉他什么,登出来时都是“几部关于孔雀、彩虹和其他诗人的书”。并且还说明夏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