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哈罗德笑不出来,声音也越来越小,“但是封信怎够呢?拜托,莫琳,真要去。”
他是这样讨好,像孩子样叫着她名字,仿佛决定权在她手上。可是明明他已经下定决心,真过分。莫琳怒从心
信。”
她脑中闪过幅幅可怕画面:救护车,警察,她握着哈罗德无生气手。不知道这算不算傻,她脑子像在排练样,想象着最可怕情况,好降低自己面对事实时打击。她又重复遍“哈罗德已经到家”,不等雷克斯回答就挂电话。之后她马上就后悔,雷克斯已经七十四岁,又孤零零,他不过是番好意。她刚想拨回去,手中电话就响。莫琳重新找回那个镇静声音,对话筒说句:“雷克斯,晚上好。”
“是。”莫琳原本镇静声音下子升到天上去:“哈罗德?你到哪里去?”
“在B3196国道上,就在洛迪斯韦那家酒吧外面。”他听起来居然心情还不错。
从他们家门口到洛迪斯韦几乎有五英里远。这说他不是心脏病发作,也不是在街上忘自己是谁。莫琳暗暗松口气,紧接着又升起股更盛怒意。但很快种新恐惧笼住她:“你没有喝酒吧?”
“就喝杯柠檬水,感觉好极。好多年没这痛快过。还碰到个卖卫星天线家伙,人挺好。”他停停,好像要宣布什重要新闻样,“莫琳,承诺自己要去贝里克。走路过去。”
她觉得自己定是听错:“走路?去特威德河那个贝里克郡?你?”
他好像觉得这很好笑,语无伦次地说:“是啊!是啊!”莫琳吞下口水,觉得双脚发软,连话都说不出来:“让先弄清楚。你走路过去,是为看奎妮·轩尼斯?”“会走路过去,她会活下来。会治好她癌症。”她腿又软软,不得不伸出手去扶着墙壁:“不这认为。你不可能治好别人癌症,哈罗德,除非你是个医生。而且你连切个面包都会弄得团糟。真是太荒谬。”
哈罗德又笑,好像她说不是他,而是其他人。“在加油站遇到个小姑娘,是她启发。她坚信自己可以救回她阿姨,她阿姨果然就好。她还教怎加热汉堡,里面还有小黄瓜呢。”
他副势在必行样子。莫琳慌,开始冒汗:“哈罗德,你已经六十五岁,平时走得最远也就是取取车而已。而且别忘,你今天连手机都忘带。”他试着反驳,但她口气说下去:“况且你晚上睡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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