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律当然没有那样容易受到藐视。事实上检方在事件当天的晚间十时左右在小田原目击外浦的证人出现时,立刻断定他是发生于真鹤的小野田玲子命案的凶手,而且涉嫌谋杀妻子,将他起诉了。
该位证人是小田原交流道的收费员,很偶然的,在该时刻正好很闲,能观察到进入东名高速公路的车型和开车的外浦的脸孔,而且留下记忆,所以确定外浦所说的“别的男人开车回东京,弃置于我家附近”的话是谎言。
但在决定起诉之前却拖延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这不管对什么人而言都是浪费!
再说,这是只要把线头理出来就能很简单推翻的不在现场证明,所以很难认为外浦凭那种程度的手法,就企图玩弄法律地想获判无罪。
不,由于外浦其实是具有夸大妄想习惯之人,妄想就与他的身体同样毫无意义地膨胀,所以很可能对那样的不在现场证明手法具有信心,以为不会轻易被推翻。只是,其目的——动机一当然并非为了要被判决无罪,毕竟,他对此毫不放在心上。
?那不是已经知道了吗?就是赠送凶器领带的“K”。
啊,和玲子发生关系后不久,外浦就已接近死亡,所以或许是朦胧中已想让她给自己的计划帮忙吧!K所证言的幸枝打电话给她是谎言的重叠。
幸枝可能的确打过电话给K,却非误以为她是丈夫偷情的对象,只是明明不爱丈夫,却又刻意表现得像是嫉妒发狂……
话归本题吧!
我们困惑的并非外浦杀害那两位女性的动机,而是不解他为何想出这种可笑的不在现场证明方法的动机。
接下来,我要说明如何推翻其不在现场证明。
半年后检方决定起诉,事件告一段落之后,在内人催促之下,
当然也可能是一向被人漠视的男人,企图在最后的一瞬让精心策划的大烟火发射升空,使所有人的视线皆集中于自己身上的野心吧!
即使在外浦因癌症只剩下短暂的生命后,我们也找不到其杀人动机。在某种意义下,其动机比同时置身两桩命案现场的方法更令我产生兴趣。
他为何以杀人事件当作另一桩杀人事件的不在场证明?为何要玩弄警方于股掌之间?
毕竟安排不在现场证明的目的是为了不被怀疑为杀人事件的凶手,可是……为此坚称自己是另一桩杀人事件的凶手,岂不是很矛盾的事?
也有人说那是因为藐视法律。在无法证实两桩事件的凶手皆是自己的情况下,就没办法将自己逮捕,至少也不可能被判决有罪。亦即,只要无法证实在两桩命案中皆有罪,法律只有判定在两桩命案中皆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