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法国时期的哲学家对于一般人在社会的地位并不满意。他们积极争取所谓的‘自然权利’,并首先发起一项反对言论管制、争取新闻自由的运动。此外他们认为个人在宗教、道德与政治方面的思想与言论自由也有待争取。他们同时也积极提倡废除奴隶制度并以更合乎人性的方式对待罪犯。”
“他们大多数的观点我都赞同。”
“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人权与民权宣言’,确立了‘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挪威在1814年制定的宪法正是以这份宣言为基础。”
“可是目前世界上仍然有很多人享受不到这些权利呀!”
“是的,这很不幸的。不过时期的哲学家希望能够确立每个人生来就有的一些权利,这就是他们所谓‘自然权利’的意思。到现在我们仍然使用‘自然权利’的字眼来指一种可能会与国家法律发生冲突的权利。此外,也时常有人——甚至整个国家——在反抗专制、奴役和压迫时打着‘自然权利’的口号。”
帝,自称为无神论者。但大多数时期的哲学家认为否认上帝存在是不合乎理性的,因为这个世界太有条理了,因此不可能没有上帝的存在。牛顿就持这样看法。同样的,这些时期的哲学家也认为相信灵魂不朽是合理的。他们和笛卡尔一样,认为人是否有一个不朽的灵魂不是信仰问题,而是理性的问题。”
“我觉得这种说法很奇怪。在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正在于你相不相信,而不在于你知不知道。”
“这是因为你没有生在十八世纪的缘故。据时期哲学家的看法,宗教上所有不合理的教条或教义都有必要去除。因为耶稣的教诲本来是很简单的,这些不合理的教条或教义都是在后来教会传教的过程才添加上去的。”
“原来如此。”
“所以后来有许多人宣称他们相信所谓的‘自然神论’。”
“那妇女的权利呢?”
“1787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理论?”
“所谓‘自然神论’是指相信上帝在万古之前创造了世界,但从此以后就没有再现身。上帝成了一个‘至高的存在’,只透过大自然与自然法则向人类显现,绝不会透过任何‘超自然’妁方式现身。我们在亚理斯多德的著作中也可以发现类似这种‘哲学上帝’的说法。对他而言,上帝乃是‘目的因’或‘最初的推动者’。”
“我们只剩下人权这一点还没讲了。”
“但这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大致上来说,法国时期的哲学家要比英国哲学家更注重实践。”
“你是说他们比较依照自己的哲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