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森对这个证词是不是事实表示怀疑。南乡一定是想通过背负起不必承担的罪名来赎罪。中森去看守所看望过南乡以后,得到这样一种印象。
中森跟南乡自选的辩护律师杉浦谈过话。杉浦律师主张南乡最起码是正当防卫,中森听杉浦律师这样说,松了一口气。这位看上去落魄潦倒的律师血气方刚。“无论南乡说什么,我都要从始至终主张他是无罪的。为了正义,我只能这样做。”
“加油!”中森笑了。这不是讽刺也不是嘲笑,只希望最后的判决是:无罪释放。
中森重新看完这一连串案件的资料之后,细心地整理好,塞进文件夹,最后放心地吐了一口气
之后,就决定把伪造的证据埋在因山体滑坡已经消失的增愿寺大殿外面的石头台阶附近。
同时他也知道,如果把三上纯一送上绞刑架的证据是他本人发现的,肯定会被怀疑,于是他就以高额报酬为条件雇用了律师。数千万元的资金是利用和解契约从三上纯一的父母那里拿到的钱。
本来陷害三上纯一利用的是宇津木夫妇被害时纯一也在中凑郡的偶然因素,但后来又出现了另一个偶然因素。被雇来调查树原亮案件的南乡跟纯一有缘,并让纯一做他的搭档。佐村光男知道以后,再三要求解雇纯一,但是由于南乡和杉浦律师的串通一气,使他的要求以失败而告终。
如果是南乡自己一个人发现了捏造的证据,纯一也许就会被当作真正的凶手送上绞刑架。佐村光男利用尖端技术进行犯罪活动的计划太巧妙了。
对于佐村光男的起诉事实,检察院内部也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捏造证据陷害纯一,将其送上绞刑架,能否构成杀人未遂罪或故意杀人预备罪?不管定什么罪,都涉及绞刑这一行为是否也属于刑法中“杀人”的构成要件。
中森不知道判决的过程,但千叶县地方检察院和东京最高检察院最后的结论是:用猎枪袭击纯一的行为属于杀人未遂罪。根据这一结论,佐村光男将于三个月后被起诉。因为被从增愿寺的废墟中救出来的佐村光男伤势严重,治疗至少需要三个月。
中森拿起了第三个犯罪嫌疑人的起诉状。
南乡正二,罪状是杀人罪。
原管教官绞杀了一个如果送上法庭肯定会被判处死刑的人,结果以杀人嫌疑被起诉。是杀人罪,还是伤害致死罪,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难,无论怎么判似乎都不奇怪。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案子。
但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南乡本人承认自己有杀意。他说,从他发现安藤的手腕上没戴手表那一刻起,他就想必须杀死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