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浦律师离开通向宇津木宅邸的道路,指着通向山中未铺柏油的林荫路说:“在离这里三百米左右的地方,发现了一把铁锹。那把铁锹是被害人家里的东西。也就是说,凶手逃走之前曾一度进入山中,掩埋证据。”
纯一问:“凶手不但掩埋凶器,连印鉴和存折也掩埋,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辩护人也指出了这一点。但是检察院方面反驳说,被害人肯定是认为只要有银行卡,就能取出现金。”
南乡说话了:“这么解释有点勉强。”
“是的。但是,留在铁锹周围的轮胎印,确实是树原亮的摩托车留下的。”
层关系,搜查员直奔正在抢救树原亮的医院,结果在树原亮所持物品中发现了装着宇津木耕平银行卡的钱包。随后通过鉴定,从树原亮的衣服上检出了三个人的血,分别是树原亮本人和两名被害人的。
一切都清楚了,树原亮去他的监护人家里,杀害了宇津木夫妇,盗走了金钱,然后骑摩托车逃走。逃走途中由于车速太快,在拐弯处滑倒。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居然是由被害人的儿子发现的。
结果,树原亮在住院的时候就以抢劫杀人嫌疑罪被逮捕,伤好以后就被起诉了。
“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杉浦律师说到这里停下来,叼上了一支香烟。
“难道对他的怀疑是错误的吗?”纯一问,“有能证明他的案子是冤案的证据吗?”
“也就是说,去与逃走路线相反的方向掩埋证据是为了搅乱搜查?”
“审判方是这样认为的。”
“首先,”杉浦律师点燃香烟后开始往下说,“我看了一审的审判记录,谈得上争议焦点的东西几乎没有。树原亮运气不好,公设辩护人根本无心为他辩护。”
纯一不由得看了杉浦律师一眼:“无心为他辩护?”
“是的,这是常有的事,”杉浦律师满不在乎地说,“审判这东西全看走运不走运。被告人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凑在一起,完全可以左右一场审判。有这样的说法:如果被告人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男法官就会作出较轻的判决,反之,女法官就会主张严惩。这也是自由心证主义[1]。哈哈……”
纯一根本没在意杉浦律师的哈哈大笑,而是低头思考着自己的事。自己因伤害致死罪被审判的时候,法庭是怎样一种状况呢?
“咱们言归正传,”杉浦律师继续说道,“对一审的死刑判决开始产生怀疑,是从二审开始的。新聘请的辩护律师非常执著地追究两个疑点。一个是始终没有发现被盗走的印鉴、存折和凶器。案发后警察进行了全面搜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