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达纽约的时候天色已晚。
那天是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五日。
这座城市栖息在花岗岩砌成的巢穴中,昂首挺胸,坚定不移,两条黑黑的河流将它包裹其中。成堆的摩天大楼就像萤火虫围成的光柱一样,在丝绒般的夏日气息中闪闪发光。我们穿过了静谧且威严的桥——它像秃鹫的翅膀一样又宽又长——进入了城市。这个人口稠密的地方。这个意义深远的地方。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大都市——至少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我的内心肃然起敬。
我会让我的小日子在这里生根发芽,再也不抛弃它了。
就嫁给他。而且尽量别养成订婚的习惯,薇薇。你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拐进婚姻里的。话说你为什么答应他的求婚?”
“我不知道还能拿自己怎么办。就像我说的,他人很好。”
“好多女孩子都是因为这个原因结的婚。要我说,给你自己找点别的事干吧。天呐,姑娘们,培养个爱好吧!”
“那你为什么结婚?”我问。
“因为我喜欢他,薇薇。我非常喜欢比利。这是嫁人的唯一理由——你喜欢他们,或者爱他们。你知道吗,我依然很喜欢他。我上周才刚跟他吃过饭。”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听着,我能理解你现在不待见比利——很多人都是这样——但我刚才是怎么跟你说的来着,关于我的人生准则?”
我没有回话,因为我想不起来了,见状她提醒我说:“我一旦喜欢上某个人,就只能一直喜欢下去。”
“哦,对。”但我还是没有被说服。
她又冲我笑了笑。“怎么了,薇薇?你以为这个准则只能用在你身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