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父亲已经去世很多年,所以吉姆从上高中时候起就在照顾他母亲。他父亲是从挪威移民过来,是个铁匠。与其说他生个儿子,不如说他造个儿子——他把这个男孩打造成个无比有责任感、无比正直人。他出色地完成个任务,那就是让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就成为个男人。然后这位父亲就撒手人寰,让自己儿子在十四岁时就完全是个大人。
吉姆好像挺喜欢,他觉得很风趣。他这生没有接触过太多冷嘲热讽,但那些无伤大雅玩笑话和揶揄还是把他逗乐。
在追求几周之后,他
于是便顺应他们安排。
第次约会时,吉姆带去当地家冷饮店吃圣代。吃东西时候他仔细观察着,以确保让满意。他在乎是否满意,这很不得。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他这样。
第二个周末,他开车带去湖边。们绕着湖溜达,看看鸭子。
下周周末,们去逛郡里个小市集。看到在欣赏幅向日葵小画后,他把这幅画买下来送给。(“送给你,挂在墙上。”他说。)
把他描述得比他本人要无聊。
不,没有。
吉姆人特别好。得承认这点。(但在这里你要小心,安吉拉:每当个女人用“他人特别好”来评价追求她人时,你都可以肯定她没动心。)但吉姆确很好。而且说句公道话,他不仅只是人好而已。他在数学方面有很深聪明才智,他诚实、足智多谋。他不精明,但却很聪明。而且他是人们说“典型美国式”帅哥——浅棕色头发,蓝色眼睛,强健身体。金发诚恳男人不是菜,如果有得选话,但他脸蛋真没什可挑。任何女人都会认定他是个帅哥。
帮帮吧!想描述下他,可却几乎记不起来。
关于吉姆·拉尔森还能告诉你点什?他会弹班卓琴,在教堂合唱团里唱歌。他兼职当个人口统计员,还志愿当个消防员。他什都会修,下至纱门,上至赤铁矿井里工业轨道。
吉姆开是辆别克——这辆别克将来会被置换成凯迪拉克,但要在他挣够钱之后,也要在他给跟他同住母亲换个大房子之后。吉姆那位德高望重母亲是个孤苦伶仃寡妇,她浑身都散发着药膏味道,而且随时都把《圣经》掖在身上。她白天时间全都从窗户里盯着外面邻居,等着他们时疏忽犯下罪过。吉姆要管她叫“母亲”,照做,虽然在那个女人身边从没有片刻感到过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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