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可看。”说着赫伯特先生忧郁地瞟眼放在他面前记事本。
“可以给看下吗?”比利边问边伸手去拿那个记事本。
“宁愿你……哎,算。”赫伯特先生说——他这个人总是能在仗开打之前就让自己败下阵来。
比利慢慢地翻阅着赫伯特先生记事本。这沉默太折磨人,赫伯特先生紧紧地盯着地板。
“这看上去好像就是列些笑话而已,”
副钥匙)。但他扯远。
“是坐二十世纪高级快车来。这是唯能让人舒舒服服地从洛杉矶到达纽约方式,前提是你得带足花生。车在芝加哥停下,上来些,bao发户。多丽丝·黛跟在同节车厢里,整路都是。穿越北美大草原时候,们直在玩金拉米。有多丽丝陪着很好。你知道吗?她是个很棒姑娘。比你想象得有趣多,就怪她有个圣洁好名声。是昨天晚上到,直接就去俱乐部,修修指甲,剪个头发,出门见几个以前认识贼啊、流浪汉啊和没出息人,然后就到这里来拿打字机,顺便跟家人打声招呼。找件衣服穿吧,丫头,然后帮在这破地方鼓捣点早饭吃。接下来事你是不会想错过。”
当能下床并且能站直之后,马上就往厨房走去。在那里,遇到所见过最不搭调两个男人。
桌子头坐着赫伯特先生,他穿着平时那条破破烂烂裤子和汗衫,头白发乱糟糟,看上去很灰心丧气,面前马克杯里习惯性地装着山咖。桌子另头坐着姑父比利——他又高又瘦,穿件看上去很时髦晚礼服,被加州阳光晒得黝黑皮肤泛着金光。与其说比利坐在厨房里,不如说他懒洋洋地瘫在那里,边豪奢放逸般占着那块地方,边用高球杯享用着苏格兰威士忌。他有点埃罗尔·弗林感觉——如果你请不动埃罗尔·弗林来施展下拳脚话。
简而言之:这两个男人中个看上去似乎要坐着运煤车去上班;而另个似乎要去跟罗莎琳德·拉塞尔约会。
“早上好,赫伯特先生。”说道,这已经是们习惯。
“真是这样就见鬼。”他回答道。
“找不到咖啡,想起山咖又反胃,”比利解释道,“所以就凑合喝苏格兰威士忌。走投无路。你也喝小口吧,薇薇安。看上去你脑袋疼得挺厉害。”
“给自己煮点咖啡就没事。”说,但其实并不确定这点。
“佩格跟说你最近在写剧本,”比利对赫伯特先生说,“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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