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格拉迪丝都把它搞明白。”罗兰说。
“说话小心点,宝贝,”格拉迪丝说,“可是在这儿出生。”
“谢谢!”说着把餐巾纸放进兜里,“如果剧院有什需要帮忙,很愿意出力。”
“你愿意
红色,然后使劲地亲亲罗兰两颊,留下又大又鲜亮口红印。
“好,罗兰。现在你确实是这间屋子里最漂亮姑娘!”
罗兰似乎并不介意被调戏。他脸跟瓷娃娃模样,而且从专业视角来看,他似乎修过眉毛。很震惊他居然都不试着装装男人样子。他说话时候会像刚刚进入社会富家女样把手挥来挥去。他甚至都不把脸上口红印擦掉!甚至可以说他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女!(原谅无知,安吉拉,但那个时候没接触过多少同性恋。至少没接触过男同性恋。可是女同性恋——那些可见过。毕竟在瓦萨待过年。即使这样人也没有那迟钝。)
佩格把注意力转到身上。“啊!薇薇安·露易丝·莫里斯!在纽约这段时间你想给自己找点什事干?”
想给自己找点什事干?想干这个啊!想跟舞女们起喝马提尼,想听大家聊百老汇生意,想偷听长相女气男孩子聊八卦!想听听别人性生活有多带劲!
但这些个都不能说。所以非常机智地说以下这些:“想四处转转!感受下!”
现在所有人都看着。也许是在等继续说。等说什呢?
“在纽约不认路,这是最大障碍。”说道,听上去像个笨蛋。
作为对这句蠢话回应,佩格姑姑从桌子上抽起张餐巾纸,在上面潦草地画幅曼哈顿地图。特别希望自己把那张地图留下来,安吉拉。那是这辈子见过最迷人曼哈顿地图:个弯弯曲曲像大胡萝卜样岛,中间有个深色长方形代表中央公园;模模糊糊曲线代表哈德逊河和东河;在岛底部有个美元标志,代表华尔街;在岛顶端有个音符,代表哈莱姆,还有个亮闪闪星星在岛正中央,代表们所在位置:时代广场。世界中心!棒呆!
“好,”她说,“这下你就能认路。在这儿你不会迷路,小不点儿,跟着路标走就行。上面都有编号,再简单不过。你只要记住:曼哈顿是个岛。大家总是忘记这点。沿着随便个方向走足够远,你都会见到水。如果你走到河边,掉头回来往相反方向走就行。你会摸索清楚。比你蠢人都把这座城市搞明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