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就出去站在门边,等候菲芘。我心想,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跟她见面了。我的意思是说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亲属了。我揣摩我以后大概还会跟我的亲属见面,可总得在好些年以后。我想,我可能在三十五岁左右再回家一次,那也只是家里有什么人生病,在死前想见我一面,要不然我说什么也不会离开我的小屋回家。我甚至开始想象我回家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我母亲会歇斯底里发作,哭哭啼啼的求我留在家里,叫我别再回到我的小屋里去,可我还是要走。我会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先让我母亲平静下来,随后走到客厅的另一头,取出烟盒来点一支烟,冷静得要命。我请他们大伙儿有空到我那儿去玩,可我并不强求他们去。我倒是打算这么做,我打算让老菲芘在夏天、圣诞节和复活节到我那里来度假期。DB要是想找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写作,我出可以让他到我那儿来往,只是他不能在我的小屋里写什么电影剧本,只能写短篇小说和其它著作。我要定出这么个规则,凡是来看我的人,都不准在我家里做任何假模假式的事。谁要是想在我家里作假,就马上请他上路。
突然,我抬头一看衣帽间里的钟,已经十二点三十五了,我开始担起心来,生怕学校里的那个老太太已经偷偷地嘱咐另外那位太大,叫她别给老菲芘送信。我担心她或许叫那位太大把那张便条烧了什么的。这么一想,我心里真是害怕极了。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见老菲芘一面,我是说我还拿了她过圣诞节的钱哩。
最后,我看见她了。我从门上的玻璃里望见了她。我之所以老远就望见她,是因为她戴着我的那顶混帐猎人帽——这顶帽子你在十英里外都望得见。
我走出大门跨下石级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随身还带着一只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马路,一路拖着那只混帐大手提箱。她简直连拖都拖不动。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来是我的一只旧箱子,是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来究竟他妈的是要干什么。“嘿,”她走近我的时候这么嘿了一声,她被那只混帐手提箱累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说。“那只箱子里装的什么?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就这样动身,连我寄存在车站里的那两只手提箱我都不准备带走。箱子里到底他妈的装了些什么?”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说。
“我要跟你一块儿走。可以吗?成不成?”
“什么?”我说。她一说这话,我差点儿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