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呢,”说。“不管怎样,老是在想象,有那群小孩子在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个人——没有个大人,是说——除。呢,就站在那混帐悬崖边。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得从什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整天就干这样事。只想当个麦田里守望者。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真正喜欢干就是这个。知道这不象话。”
老菲芘有好会儿没吭声。后来她开口,可她只说句:“爸爸会要你命。”
“他要命就让他要好,才他妈不在乎呢,”说着,就从床上起来,因为想打个电话给老师安多里尼先生,他是在爱尔克敦.希尔斯时候英文教师,现在已经离开爱尔克敦.希尔斯,住在纽约,在纽约大学教英文。“要去打个电话,”
——跟爸爸样。”
“律师倒是不错,揣摩——可是不合胃口,”说。“是说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人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当律师,就不干那样事。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出去救人性命,你怎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动机是想当个红律师,只等审判结束,那些记者什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背,向你道贸,就象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那样?你怎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说那些话老菲芘到底听懂没有,不敢十分肯定。是说她毕竟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至少在好好听着。只要对方至少在好好听着,那就不错。
“爸爸会要你命。他会要你命,”她说。
可没在听她说话。在想些别事——些异想天开事。“你知道将来喜欢当什吗?”
说。“你知道将来喜欢当什吗?是说将来要是能他妈让自由选择话?”
“什?别咒骂啦。”
“你可知道那首歌吗,‘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将来喜欢——”“是‘你要是在麦因里遇到’!”老菲芘说。“是首诗。罗伯特.彭斯写。”
“知道那是罗伯特.彭斯写首涛。”
她说对。那确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可当时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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