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太晚,巳叫不到出租汽车,所以就直步行到车站。路并不远,可是天冷得要命,路上积雪很不好走,那两只手提箱还他妈不住磕碰着大腿。不过倒很欣赏外面新鲜空气。唯不好受是,冷风吹得鼻子疼痛,还有上嘴唇底下也疼,那是斯特拉德莱塔打拳地方。
他打得嘴唇撞在牙齿上,所以那地方疼得厉害。耳朵倒挺暖和。买那顶帽子上面有耳罩,把它放下——他妈才不在乎好看不好看哩。可是路上没个人。谁都上床啦。
到车站,发现自己运气还不错,因为只消等约莫十分钟就有火车。等着时候,就捧起掬雪洗下脸。脸上还有不少血呢。
通常很喜欢坐火车,尤其是在夜里,车里点着灯,窗外片漆黑,过道上不时有人卖咖啡、夹馅面包和杂志。般总是买份火腿面包和四本杂志。要是在晚上乘火车,通常还能看完杂志里某个无聊故事而不至于作呕。你知道那故事。有大堆叫大卫瘦下巴假惺惺人物,还有大堆叫林达或玛莎假惺惺姑娘,老是给大卫们点混帐烟斗。晚上乘火车,通常都能把这类混帐故事看完个。可这次情况不同。没那心情。光是坐在那里,什也不干。光是脱下那顶猎人帽,放在衣袋里。
霎时,有位太太从特兰敦上来,坐在身旁。几乎整个车厢都空着,因为时间已经很晚,可她不去独坐个空位置,却径坐到身旁,原因是她带着只大旅行袋,又正好占着前面座位。她把那只旅行袋往过道中央放,也不管列车员或者什人走过都可能绊交。她身上戴着兰花,好象刚赴什重大宴会出来。她年纪约在四十到四十五左右,揣摩,可她长得十分漂亮。女人能要命。她们确能。并不是说这人有色情狂之类毛病——虽然倒是十分好色。只是喜欢女人,是说。她们老是把她们混帐旅行袋放在过道中央。
嗯,们这坐着,忽然她对说:“对不起,这不是张潘西中学签条吗?”她正拿眼望着上面行李架上两只手提箱。
“不错,”说。她说得不错。有只手提箱上面确贴着潘西签条。看上去十分粗俗,承认。
“哦,你在潘西念书吗?”她说。她声音十分好听,很象电话里好听声音。她身上大概带着架混帐电话机呢。
“晤,不错,”说。
“哦,多好!你也许认得儿子吧。欧纳斯特.摩罗?他也在潘西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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